教通字〔2018〕22号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课程主讲资格申报和试讲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以下简称“下学期”)教师课程主讲资格审查和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应严格按照《登录入口教师任课资格认定办法》(教通字﹝2017﹞2号,见教务处主页“规章制度”)的规定审查拟任主讲的新开课教师的任职条件,同时要安排教学效果优秀的指导教师,给予新教师各教学环节全方位的指导。规范组织好系、院两级试讲,严把主讲教师准入关。
二、符合《登录入口教师任课资格认定办法》(教通字﹝2017﹞2号)第三条第2款的新进教师申报拟任下学期主讲教师的,在通过院级试讲后,向学校提交《教师课程主讲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一)及其任职条件实证(纸质)材料(完成的教案、讲稿、试做作业与实验报告);符合《登录入口教师任课资格认定办法》(教通字﹝2017﹞2号)第三条第7款及第8款的教师,向学院提交《新任课程、外校引进(调入)教师课程主讲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二)及其任职条件实证(纸质)材料(完成的教案、讲稿、试做作业与实验报告),学院审查通过后交附件二到教务处备案即可。上述两种情况均应汇总填入《学院教师课程主讲资格认定申报表》(附件三)。附件一、附件三需提交纸质与电子文档各一份,第12周星期五(5月25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一办A104室)。逾期申报不予受理。校级试讲于本学期第14周进行。
三、关于《登录入口教师任课资格认定办法》第二条第3款中备课量要求的说明:
1.备课量是指教案、讲稿、试做作业及实验完成的程度,送审的实证材料中,下学期本课程教案应全部完成,其余三项均应完成下学期本课程的一半以上。
2.教案与讲稿应分开编写。
3.课件缩印本不能代替教案或讲稿。
四、学校将为本次参加校级试讲教师提供培训服务,时间:本学期第10周星期二(5月8日),地点:教学沙龙室(一办A807 室)。请学院通知相关教师加入课堂教学交流QQ群 344195278,以便联系。
附件一:登录入口教师课程主讲资格认定申请表(Word格式)
附件二:登录入口新任课程、外校引进(调入)教师课程主讲资格认定申请表
附件三:学院教师课程主讲资格认定申报表(Excel格式)
附件四:登录入口教师课程主讲资格认定试讲考评表(注:本表不作为规定,仅供学院、系(教研室)试讲考评参考)
附件五:教案模板(供参考)
201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