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党建工作 -> 支部建设 -> 正文

支部建设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2023年10月基层党建工作提示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0日 来源: 作者:

一、组织建设工作

1、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规范党建标识设计制作使用工作,对规范使用党徽党旗情况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规范到位。

2、开展党支部建设情况自查。对照党支部的组织设置、基本任务、工作机制、组织生活、“五化”建设等要求,以支部设置标准化、组织生活正常化、管理服务精细化、工作制度体系化、阵地建设规范化为主要内容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不断增强党支部政治功能。

3、审核本年度前三季度党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重点为“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落实情况、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生活会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发展党员与党员教育管理

1、10月中旬,完成本学期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登记。备案通过后,党组织为入党积极分子指定培养联系人,通过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考察【步骤4-6】。

2、10月中下旬,完成“确定发展对象”。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综合考察,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完成公示后,再报上级党委备案。上级党委审核同意后,才可列为发展对象。设立党总支的,应当先报党总支审议,再报上级党委备案。

各二级党组织确定的教工发展对象需向校党委组织部备案,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才可列为发展对象【步骤7-8】

3、对备案通过的发展对象,党组织要及时确定入党介绍人、开展政治审查与集中培训【步骤9-11】。政治审查工作一般要在10月底前完成。

4、对2023级新生党员档案审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联系原单位党组织核实确认。

5、完成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内数据的核对更新。对线下转入的党员,要在系统内补录信息。对组织关系转出未完成的情况,要跟进落实。对符合相关规定暂时不能转出党组织关系的毕业生,要纳入流动党员进行管理,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请党委组织部办理流动党员证。

6、党课备课组将于10月15日完成集体备课,各分党校要于10月16日后陆续组织开班。各分党校本期发展对象培训班一般要在11月上旬完成,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预备党员培训班于11月中旬前完成。各分党校要切实抓好学风建设,提升培训质量。

三、党支部“三会一课”

1、党日主题

巩固成果 迎评促建

2、学习内容

(1)习近平致全国优秀教师代表的信、习近平给东北大学全体师生的回信;

(2)习近平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

(3)《登录入口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服务面向和发展目标》以及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相关资料;

3、工作要求

1、总结经验、固化成果。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扩大主题教育成果,坚持和深化“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活动,总结主题教育理论学习和为师生办实事、解难题等方面好的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成果。

2、立足岗位、发挥作用。结合承诺践诺活动,组织党员根据自身角色定位、岗位职责,广泛开展学习研讨和实践服务活动,如:结合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开展如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研讨;如何在完成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重点工作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员的贡献率。

3、按月交纳党费,落实上级党组织要求的其他事项。

附件1.习近平致全国优秀教师代表的信

https://www.12371.cn/2023/09/09/ARTL1694251724203661.shtml

附件2.习近平给东北大学全体师生的回信

https://www.12371.cn/2023/09/16/ARTL1694843364414685.shtml

附件3.习近平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https://www.12371.cn/2023/10/08/ARTL1696762577153687.shtml

附件4.教务处发布的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