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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水利工程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评分实施细则(2021修订)的公示

2021-09-17

班级

现将水利工程学院学生综合测评评分实施细则(2021修订)进行公示(详情见附件),公示时间从20219月17日至9月1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水利工程学院学工办反映。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731-85256061;地址:工科三号楼B区437办公室

附件【水利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评分实施细则(2021修订).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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