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8
按照《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通知,学生本人申请,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定性和定量考察、班级评定和民主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评定我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名单(第一批)如下。
公示实行异议制,如果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3个工作日报到学生工作办公室 邓老师处,电话0731-85258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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