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23
关于申请2020年度洞庭湖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的通知
有关单位和个人:
2020年度洞庭湖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湖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登录入口科研平台管理办法》(长理工大科[2016]4号)和《登录入口科研平台开放基金项目管理办法》(长理工大科[2016]5号),结合本重点实验室的实际情况,现就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人资格和资助额度: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中级及以上职称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企业研发人员等;具有正高职称的科技人员原则上不资助。
(2)重点项目申报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本校科研人员原则上不资助。
(3)本年度实验室计划资助7个项目,其中重点项目3项。申报项目原则上应与实验室研究方向和优先资助项目主题相符,但也可申报其他具有特色的项目。优先支持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的项目或申请者与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合作的项目。经评审获准资助项目,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研究经费1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研究经费2万元。
2、资助方向
2.1、实验室研究方向为:
(1)河湖水文-水动力数学模型与水安全保障关键技术;
(2)洞庭湖区环境污染治理与控制;
(3)河湖水环境治理的政策与法治保障;
(4)洞庭湖区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规划;
(5)洞庭湖大数据挖掘与仿真研究。
2.2、优先资助项目主题为:
(1)洞庭湖流域水资源时空演变规律研究;
(2)变化环境下洞庭湖区水资源供需关系研究;
(3)洞庭湖区“水资源-经济-生态”耦合优化配置;
(4)洞庭湖区“节-引-蓄-调-补”关键技术;
(5)洞庭湖区湖砂资源开发潜能及其时空变化规律研究;
(6)湖砂资源开发对洞庭湖区的影响研究;
(7)湖砂资源的生态环保与永续发展的保护性开发技术研发;
(8)洞庭湖区水质型缺水区域水质安全保障关键技术;
(9)洞庭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关键技术;
(10)“智慧洞庭”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
3、结题要求
(1)资助项目的研究期限为两年(2020.01~2021.12)。项目完成后须提交结题报告、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
(2)一般项目结题要求在CSCD核心库或CSSCI核心库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在登录入口认定的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被SCI(或SSCI)、EI收录论文(会议收录论文除外)1篇,或获得与课题相关的发明专利1项;重点项目结题至少在正式期刊上发表被SCI或EI收录论文2篇,或获得与课题相关的发明专利2项,或被SSCI收录论文1篇及发表CSSCI核心库论文1篇;
(3)申请项目结题的论文应体现项目资助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作者单位,其单位为“登录入口 水利工程学院 洞庭湖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湖南省重点实验室”,资助项目的英文标注为“Supported by the Open Research Fund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on Platform of Key Laboratory of Dongting Lake Aquatic Eco-Environmental Control and Restoration of Hunan Province, Changsha University of Science & Technology”。
4、申报程序
项目申请人按《登录入口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格式填写申请书,并于2020年1月10日前,将申请书等相关纸质材料(三份)送交重点实验室办公室(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万家丽南路二段960号新能源大楼1栋113室),且将电子版发送至dengbin07@csust.edu.cn(逾期不予受理);实验室将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最终的资助项目。
5、项目经费开范围
批准项目的科研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其开支的主要范围为:
(1)购置科研必需的小型仪器、设备;
(2)论文版面费、图书资料费、著作的出版费、查新、专利申请、验收;
(3)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
(4)科研业务费(测试、计算、分析化验、加工费、材料费、实验燃料动力费等)。
附件1:登录入口开放基金申请书
附件2:登录入口科研平台开放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附件2:登录入口科研平台开放基金项目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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