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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学院2017级港航专业、水电专业学生专业方向分流实施方案

2019-02-27

 根据学院2017级水利工程学院专业培养方案,2017级港航专业于第三、四学年设置了港航和国管两个方向,2017级水电专业于第三、四学年设置了水工和城市水利两个方向。2017级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专业(以下简称港航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下简称水电专业)学生的专业方向分流工作于本学期进行。

   一、总 则

 1、根据《登录入口2017招生指南》的精神,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2017级港航专业、水电专业学生专业方向分流实施方案。

2遵循社会需要原则,为了让学生更好地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求选择自己的专业,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性,学生学完专业基础平台的课程后进行专业方向分流。

3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办学理念, 尊重个性发展原则,允许学生根据个人的兴趣特长在专业内选择专业方向,尊重学生的志愿。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5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相同专业不同方向学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上均只打印专业名称,不打印专业方向名称。

6、本方案报教务处审定、备案。

 

    二、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2017级港航专业、水电专业学生专业方向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胡旭跃

副组长:韩时琳、王学成

成员:喻玲娜、程永舟、张贵金、毛建平、夏波

秘书:刘爱华、邓奕琳

      2、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院2017级港航专业、水电专业学生专业方向分流的原则和具体实施方案;审查录取名单;负责对本方案的解释。

    3、2017级港航专业、水电专业学生专业方向分流将于第二学年第二学期第1-2周进行。

 

三、专业方向分流计划

2017级港航专业学生共计159人,水电专业学生共计80人。同一专业的两个专业方向学生人数指标不设限制,学生可根据目前所在专业填报专业内的1个专业方向志愿,学院按学生所填报志愿进行分流。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如申报某一方向的学生人数少于20人则该方向不开班,填报该专业方向的学生自动调配到该专业的另一方向。

 

四、分流工作程序

1、各系组织专业及专业方向介绍,进行专业方向申请动员。

2、学生填报专业方向申请表,工作组根据填报志愿情况确定专业方向分流名单。

3、分流名单公示,公示期3天。

4、专业方向分流名单经学院审批,并报学校备案。名单一经审批,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变更专业方向,需参照学校转专业有关规定办理。

 

五、说明

每位学生必须按照要求填写专业方向申请表,如有未填报者,学院将其自动调配到志愿申请数最少的专业方向。

 

六、分流工作时间安排

序号

工作内容

时间

负责人(部门)

备注

1

工作动员、学生志愿摸底

第1周

学工办

2

专业方向分流答疑咨询会

第1周

港航系、水电系

3

学生填报志愿

第1周

学工办

4

公示结果

第2周

教务办

5

确定学生专业方向、公布结果、学校备案

第2周

教务办、学工办

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七、工作流程

工作动员、学生志愿摸底——专业方向分流答疑咨询会——学生填报志愿——确定学生专业方向——公布结果——学校备案

水利工程学院

   2019年2月27日

 

附件【水利工程学院专业方向申请表(学生填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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