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27
根据学院2017级水利工程学院专业培养方案,2017级港航专业于第三、四学年设置了港航和国管两个方向,2017级水电专业于第三、四学年设置了水工和城市水利两个方向。2017级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专业(以下简称港航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下简称水电专业)学生的专业方向分流工作于本学期进行。
一、总 则
1、根据《登录入口2017招生指南》的精神,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2017级港航专业、水电专业学生专业方向分流实施方案。
2、遵循社会需要原则,为了让学生更好地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求选择自己的专业,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性,学生学完专业基础平台的课程后进行专业方向分流。
3、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办学理念, 尊重个性发展原则,允许学生根据个人的兴趣特长在专业内选择专业方向,尊重学生的志愿。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5、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相同专业不同方向学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上均只打印专业名称,不打印专业方向名称。
6、本方案报教务处审定、备案。
二、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2017级港航专业、水电专业学生专业方向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胡旭跃
副组长:韩时琳、王学成
成员:喻玲娜、程永舟、张贵金、毛建平、夏波
秘书:刘爱华、邓奕琳
2、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院2017级港航专业、水电专业学生专业方向分流的原则和具体实施方案;审查录取名单;负责对本方案的解释。
3、2017级港航专业、水电专业学生专业方向分流将于第二学年第二学期第1-2周进行。
三、专业方向分流计划
2017级港航专业学生共计159人,水电专业学生共计80人。同一专业的两个专业方向学生人数指标不设限制,学生可根据目前所在专业填报专业内的1个专业方向志愿,学院按学生所填报志愿进行分流。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如申报某一方向的学生人数少于20人则该方向不开班,填报该专业方向的学生自动调配到该专业的另一方向。
四、分流工作程序
1、各系组织专业及专业方向介绍,进行专业方向申请动员。
2、学生填报专业方向申请表,工作组根据填报志愿情况确定专业方向分流名单。
3、分流名单公示,公示期3天。
4、专业方向分流名单经学院审批,并报学校备案。名单一经审批,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变更专业方向,需参照学校转专业有关规定办理。
五、说明
每位学生必须按照要求填写专业方向申请表,如有未填报者,学院将其自动调配到志愿申请数最少的专业方向。
六、分流工作时间安排
序号 |
工作内容 |
时间 |
负责人(部门) |
备注 |
1 |
工作动员、学生志愿摸底 |
第1周 |
学工办 |
|
2 |
专业方向分流答疑咨询会 |
第1周 |
港航系、水电系 |
|
3 |
学生填报志愿 |
第1周 |
学工办 |
|
4 |
公示结果 |
第2周 |
教务办 |
|
5 |
确定学生专业方向、公布结果、学校备案 |
第2周 |
教务办、学工办 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
七、工作流程
工作动员、学生志愿摸底——专业方向分流答疑咨询会——学生填报志愿——确定学生专业方向——公布结果——学校备案
水利工程学院
201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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