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学院首页 > 研究生教育 > 研究生培养管理 > 正文

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学院2020级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0-09-24

2020级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星空体育·(China)官方网站2020年度“双一流”建设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水利工程学院2020级研究生“双一流”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相关要求

1.申报项目的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先进可行;研究内容具有明显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2.研究内容一般应与学位论文的研究内容及指导老师的研究方向相一致。

3. 指导教师能切实指导项目研究,指导教师须签订项目指导承诺书,负责项目的业务指导和跟踪。

4.每位研究生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组成员原则上最多参与2个项目,每个项目组成员不超过6人。项目立项后不能更换负责人及成员。

二、申报项目类型及结题要求

 1. 研究生优秀生源科研创新计划项目

本项目旨在通过吸引优质生源,加强研究生优质生源创新能力的培养,提升研究生学术贡献率。

申报条件: 1A类资助对象为报考我院的推免生,预期6名,每名推免生资助一项创新项目,项目经费1万元/项。2B类资助对象为本科专业为国家双一流学科高校,或报考学生所在院校的学科在第四轮学科评估等级为B-以上,且第一志愿报考登录入口水利工程学院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项目经费0.5万元/项。

结题要求:1)学术型硕士以本人为第一完成人(或指导教师为第一完成人,本人为第二完成人)、登录入口为第一署名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在中文核心期刊上(以学校发布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发表(含录用)与立项项目相关的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2)专业学位硕士应完成与资助项目相关的中文核心期学术论文(以学校发布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软件著作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1项以上。

2. 院级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

本项目旨在通过资助水利工程学院2020年新入学博士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促进新入学博士尽早进入研究状态,早出成果、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拟资助7项,项目经费每项1.0万元。

结题要求:在本项目的资助下,受资助博士需要以本人为第一完成人(或合作导师为第一完成人,本人为第二完成人)、登录入口为第一署名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在中文权威期刊上(以学校发布的中文权威期刊目录为准)或SCI收录源刊上发表(含录用)或在EI收录期刊上与立项项目相关的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

3. 院级学术型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

本项目旨在通过资助水利工程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促进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加快研究进程,扩大学术交流面、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拟资助11项,项目经费每项0.5万元。

结题要求:在本项目的资助下,受资助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需要以本人为第一完成人(或指导教师为第一完成人,本人为第二完成人)、登录入口为第一署名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在中文核心期刊上(以学校发布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发表(含录用)与立项项目相关的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

4. 院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创业项目

本项目旨在通过资助水利工程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提供必要的科研经费,促进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加快研究进程,扩大学术交流面、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拟资助7项;项目经费每项0.5万元。

结题要求:在本项目的资助下,受资助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需要完成与资助项目相关的中文核心期学术论文(以学校发布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软件著作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1项以上。

三、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符合各类申报类型的申请人填写相应申报书及汇总表(见附件1-4)。

2、项目评审。学院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确定立项名单。

四、材料提交

1申请人将申报书(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及汇总表(电子版)交院科研与研究生办,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775736583@qq.com注意申报表和汇总表都必须以姓名命名,申报书须签署导师意见。

2.材料提交时间:2020年10月9日-10月10日

五、项目管理

根据《登录入口研究生创新工程管理暂行办法》和《登录入口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与创业能力提升计划”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学院将对所有立项的的项目进行管理(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等)。

1.所有创新项目必须在毕业之前完成结题,如未完成相关工作,则不能报销经费并不得进行毕业资格审查。

2.申报者在填写申报书时应合理进行经费预算,项目立项后所有账目的报销将按照申报书中的经费预算进行。创新项目经费主要开支范围限定在:科研业务费,实验、材料费,仪器设备费:小型仪器设备购置费,自制专用仪器的材料、配件购置费和加工,成果鉴定费等。项目经费不能用于出国、出境合作交流、办公室(实验室)装修、购置交通工具、招待费等所需费用。

3.对于未按照要求完成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者,将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水利工程学院

20209月24

 

附件【附件1:水利工程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附件2:2020年水利工程学院专业硕士研究生“实践创新与创业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附件3:2020水利工程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附件3:2020年水利工程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创业项目申请汇总表.xls

上一条:水利工程学院2019-2020学年学业奖学金获奖推荐名单公示
下一条:水利学院2020级研究生新生入学教育之:导师见面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