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24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新增博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和《登录入口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长理工大研〔2020〕5号)等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推荐隆院男为新增博士研究生导师上报学校审核,最终结果以校学位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最终通过学校审核后,具备2022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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