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04
全院教职工及研究生:
根据湖南省大学生资助中心工作要求,登录入口《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的安排,现将评审工作通知如下,请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
学院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和评审通知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把评审标准,确保获奖学生的质量。
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委员名单(见附件1)。
一、参评资格
1、评选范围
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对象为所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不再具备参评资格。
2、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和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科研成果突出,具有发展潜力;
(5)硕士研究生已修完所有课程,且学位课程平均成绩在80分及以上,无课程补考;博士研究生无课程补考;
(6)中期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3、限评条件(参评学年内)
(1)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期间;
(2)未按规定时间注册且未办理请假手续;
(3)已经获得学位但还未办理离校手续;
(4)超出学校规定学制年限;
(5)未按时缴纳学费且未办理缓交手续;
(6)因违反国家法律或校纪校规受警告及以上处分;
(7)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
(8)在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及损失;
(9)国家助学贷款有违约记录;
(10)当年毕业的研究生。
4、评审办法
按照《登录入口水利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见附件2)。
二、奖励名额
学校分配学院的奖学金名额为:博士研究生1人,硕士研究生6人(名额分配见附件3)。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需要提交的材料
请于9月10日中午10点之前将《水利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计分表》(见附件4)和相应的证明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带目录普通装订成册),用透明文件袋装好报送至水利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云工三B427)(电子版发至775736583@qq.com,邮件请以个人姓名+学号命名)。
特别提醒:超过规定时间不再受理申报材料;遗漏填写成果或支撑材料不齐全不能证明所填成果的一律不再补充材料,不予认定。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5)等上交学校材料请提前准备,收到评审通过通知后2日内上交。
2、支撑材料类型
由于时间紧,请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提前准备好下列支撑材料:
(1)课程成绩单
请参评研究生自行打印成绩单,上交后经学院科研办审核再统一盖章。
(2)发表的论文
(a)已见刊的论文要求复印刊物当期封面、目录页、正文及封底页;已有录用通知而待刊的论文,则需要提交录用通知、打印论文原文或论文清样。
(b)以上论文或者录用通知要求提交复印件和原件,复印件装订在上交文件中,原件交由科研办审核。
(3)参编的学术著作
需要提交著作原件及封面和反映研究生参编工作量的页面复印件,复印件装订在上交文件中,原件交由科研办审核。
(4)专利及软件著作权证书
包括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要求提交复印件和原件,复印件装订在上交文件中,原件交由研究生办公室审核。
(5)科研获奖证书
包括国家级、省部级和市厅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要求提交个人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装订在上交文件中,原件交原件交由科研办审核。
(6)科技竞赛获奖证书
包括挑战杯竞赛、水利科技大赛等各级官方机构组织的全国、全省范围的各级正规科技竞赛,要求提交个人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装订在上交文件中,原件交由科研办审核。
(7)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证明材料
提交研究生创新实验项目立项及结题文件,要求提交官方下达的批文(盖章)及结题材料(盖章)或其他证明。
(8)学术交流证明材料
包括博力学术论坛校级和院级讲座主讲人、国际国内学术会议报告人、全国性和湖南省研究生暑期论坛报告人的证明材料,要求提交论坛或会议的日程安排表(盖章)、通讯录、照片等证明材料。
(9) 综合素质加分
要求有相关部门盖章和负责人签字的证明材料。
四、其他
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将充分尊重研究生导师的推荐意见,评审委员会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后,在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审定。
已经获得过国家奖学金资助的同学,如再次申报,之前的成果不再重复计算.请参评研究生实事求是地填写表格和提供支撑材料,一旦经审核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则永久取消参评资格,并依据相关条例进行处罚。
水利工程学院
2019年9月4日
附件【附件2:登录入口水利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2019.pdf】
附件【附件1:登录入口水利工程学院评审委员会【2019】10号.doc】
附件【附件3:登录入口2018-2019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