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05
院属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2021年度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紧紧围绕深入领会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来进行,组织引导广大党员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在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凝聚决胜建成“百强”大学的伟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组织生活会具体环节
紧密结合本党支部和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实际,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相关制度规定和任务要求,重点抓好以下5个关键环节。
(一)会前认真组织学习。在集中学习和党员自学基础上,党支部要集中组织党员进行一次专题学习研讨,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打牢思想基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等全会文件和辅导材料,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精神以及学校党委《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要坚持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融会贯通学,深刻把握和领会党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历史意义、历史经验,深化对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和掌握,深刻领悟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这个鲜明特征和政治优势,深刻认识党同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的血肉联系,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增强锚定既定奋斗目标、意气风发走向未来的勇气和力量。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要采取上门送学、网络送学等灵活方式为他们“送学”、“补课”,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二)会前认真查摆问题。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进一步找准问题。党支部和党员要主动征询,广泛听取上级党组织、工作和服务对象以及身边师生党员群众等反映和意见。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普遍开展谈心谈话,重点群体由党支部书记亲自谈,把问题谈开、把道理谈透、把思想谈通。党支部委员会主要对照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对照完成党史学习教育、上年度组织生活会问题整改情况,对照师生的新期待,全面查找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党员主要对照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新时代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主要看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四个自信”强不强,看对党忠诚是否坚定、“两个维护”强不强,看责任担当是否坚定、斗争精神强不强,看自我革命是否坚定、“四自”能力强不强,全面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查摆的问题分别形成问题清单。
(三)会中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形式进行。具体步骤为:1、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等方面情况,接受党员评议。2、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3、党支部书记积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4、支部所联系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对支部和党员的评议情况进行点评。5、在个人总结、支部评议的基础上,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一般不超过正式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四)会后认真用好民主评议结果。将党员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推荐遴选等方面重要参考。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进行通报表扬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予以肯定鼓励,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
三、会议要求
1、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且要列席至少1个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并进行点评,掌握对党支部和党员民主评议情况,督促党支部扎实抓好整改,及时发现问题、校准偏差、改进提高。领导干部列席支部组织生活会具体安排如下:
姓名 |
职 务 |
联系教工支部 |
联系学生支部 |
喻玲娜 |
党委书记 |
水文与水资源系党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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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杰 |
党委委员、院长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系党支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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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跃光 |
正处级组织员 |
港航工程系党支部 |
20级研究生党支部 |
银 波 |
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
水利水电工程系党支部 |
21级研究生党支部 |
孙士权 |
党委委员、副院长 |
行政党支部 |
云塘学生第一支部 |
邓 斌 |
党委委员、副院长 |
水利工程实验中心党支部 |
云塘学生第二支部 |
李 毅 |
党委、副院长 |
云塘学生第三支部 19级研究生党支部 |
|
唐 栋 |
党委委员 |
云塘学生第四支部 |
2、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请于1月中旬之前完成。所有表格,请于1月20日之前上交学院党委备存。
3、党支部委员会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报学院党员备案。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2022年向学院党委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学院党委将进行批评纠正。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附件:1、登录入口党员民主评议表
2、登录入口党员民主评议测评表(样表)
3、登录入口党员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
4、登录入口党支部组织生活会问题及整改措施清单
中共登录入口水利与环境学院委员会
2022年1月5日
附件【附件2.doc】
附件【附件1、.doc】
附件【附件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