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28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号)、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及“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系列文件精神,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着力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自2012年以来,水利类(含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水利水电工程2个专业)已相继开展卓越人才培养工作。
经教务处审批,学院研究决定在2021级水利类专业新生中开展2021年水利类(含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水利水电工程2个专业)“卓越人才培养试点班”的院内选拔工作,为做好本次选拔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计划的专业领域
登录入口水利工程学院,水利类(含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水利水电工程2个专业)。
二、选拔人数
在水利工程学院2021级达到报名条件的学生中选拔水利类卓越人才培养试点班共52人(其中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27人、水利水电工程25人),具体选拔人数根据2021年该专业卓越班实际预录取人数适当调整,每个专业卓越班招生人数不超过30人。;若某专业报名人数不足20人,达不到开班条件时不开班,学生回原专业就读。卓越班前二年实施统一方案、大类培养,后二年按专业培养,分专业上课。
三、学生选拔方式
1.选拔原则
自愿申请、公平竞争、公开选拔、择优录取。
2.选拔对象及报名条件
(1)2021年已被登录入口水利工程学院水利类专业录取,高考成绩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学生中排名前40%(水利厅特岗班学生不参与排名),且数学、英语单科分数均及格的学生,特殊招生的不能申报,如水利厅等委培项目及其他特殊招生。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名单在水利工程学院网站的教学信息栏上公布。
(2)符合上述条件者,可以自愿申请参加卓越人才培养试点班。申请时要求在申报专业栏内注明选择“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选定专业后原则上不能更改。
(3)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9月8日(星期三)下午5:00前填写《“卓越人才培养试点班”申请表》(word文档),以邮件“附件”形式发至水利工程学院卓越班联系人邮箱shuilijw@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申报专业+卓越班申请表”。
未在规定时间内以规定形式报名的将不予受理,申请表见附件1。
经初审、面试等环节没能选进卓越班的学生回原专业班级学习。
3.选拔方式
(1)初选
① 学院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按录取名额1:2的比例确定初选学生名单。经学校审核后,在水利工程学院网站的教学信息栏上公布初选学生名单。
② 高中阶段获奥赛奖(省级及以上)的学生,在选拔时将优先考虑。
(2)预录取
按照选拔综合成绩的高低确定预录取名单。选拔综合成绩=高考标准成绩×(50%)+面试成绩×(50%)。
高考标准成绩=(考生高考总得分/该省高考总分)×100。
学院组织“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选拔专家组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综合素质和知识应用能力等。具体面试方式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确定。
(3)本卓越班将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由学院根据学生选拔综合成绩,提出预录取学生名单。将预录取学生名单报教务处,经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在水利工程学院网站的教学信息栏上公示。
4.时间安排
9月8日(星期三)下午5:00前,具备报名资格且自愿报名的学生将申报表发送到水利学院指定邮箱shuilijw@163.com。
9月9日,学院组织进行资格审查,按照1:2的比例确定初选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审核,并在水利工程学院网站的教学信息栏上公示。
9月10-11日,学院根据学生的作息时间,组织安排面试,并将预录取名单报教务处审核后,在水利工程学院网站的教学信息栏上公示预录取结果。
被水利类卓越班录取的学生到水利类卓越班学习,未录取的学生到原专业原班级学习。
5.其他
(1)未尽事宜按学校《关于做好2021级“卓越人才培养试点班”学生选拔工作的通知》(教通字〔2021〕30号)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联系电话:0731-85258436;shuilijw@163.com
联系人:刘老师,地点:云塘工三B425 金盆岭3教-521
附件1:登录入口本科“卓越人才培养试点班”申请表
附件2:符合院内选拔条件的学生名单
登录入口水利工程学院
2021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