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7-11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以公正公平、科学规范、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通过政务公开,切实加强对我院各项工作的监督,使我院各项工作的开展更加科学、规范,推动依法治校的进程,为学校的改革与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原则;
3、实事求是、便于操作的原则;
4、奖勤罚懒、有利于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创造性的原则。
三、政务公开的内容
(一)综合类
1、全院大局工作改革、发展中的重大事项、重要的改革措施、重大决策等。
2、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各行政办公室、教研室、实验室的工作职责;
3、有关的制度条例。
(二)财务管理工作
1.年度财务预决算,财政拨款,正常收费,社会捐赠,各种创收;
2.财务支出,专项资金补助,教学、科研经费、奖学奖教基金使用和管理等情况。
3.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公布。
(三)教职工考评及队伍建设工作
1、工作综合考评
(1)综合考评指导方案
(2)考评程序
(3)考评结果
2、评优工作
(1)评优条件及名额;
(2)评定结果。
3、考核、提职工作
(1)有关政策、工作流程;
(2)考核、提职结果。
(四)教职工普遍关注的应当公开的其它事项。
四、政务公开的形式
1、通过学院网络公开;
2、以会议的形式公开:建立全院教师例会制度,向全体教师通报有关工作;
3、以公告栏的形式公开:在院办建立政务公告栏,把有关内容及时张贴公布;
4、设立书记信箱,拓宽沟通渠道;
5、以书面文字形式公开,将有关的政策、规章制度、工作程序编印成册发放到教师手中。
五、政务公开的时间
政务公开的时间依据内容的时效性和师生关心的程度来决定。对于制度化的内容要常年公开,对于常规工作要定期公开,对于热点性以及临时性工作应及时公开。
六、制定有利于政务公开的配套措施:
1、各科根据工作内容,制定政务公开的实施细则。
2、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3、自觉接受监督,经常听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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