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7-11
为使我院学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及素质教育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根据全院学生的思想、学风、文明行为等实际情况,我院选拔了一批优秀的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作为学生导师,分配到相关宿舍进行定点帮助,开展“文明示范岗”活动。具体制度如下:
一、“文明示范岗”的主要责任与评分标准:
1、思想建设方面:(20分)
(1)、对非入党积极分子,应引导其积极向党组织靠拢,鼓励其写入党申请书要求每个宿舍90%以上的成员是入党积极分子。(2分)
(2)、对入党积极分子,应多方面组织其参加政治理论和形势政策的学习,使其积极主动地向党组织汇报思想。(2分)
(3)、对重点积极分子,应加强对其考察,以及有计划、有步骤的培养。(2分)
(4)、对学生干部,应加强其管理与教育,让其真正全心全意地为同学服务。(2分)
(5)、对宿舍同学应多渠道地加强其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的“三主义”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三观”的教育。(4分)
(6)、宿舍成员政治思想素质高,涌现好人好事。(4分)
(7)、宿舍成员团结互助,关心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4分)
2、学风建设方面:(40分)
(1)、对成绩较差、学习目的不明确的同学,应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帮助其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使其学习有明显的进步。(2分)
(2)、对学习目的明确、学风严谨的同学,应引导其树立考研志向,并充分发挥其学习模范作用,以积极影响其他同学,共同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2分)
(3)、示范岗宿舍学风明显好转,基本杜绝课堂迟到、早退、逃课、缺勤等现象,重修率明显降低,英语及计算机过级率明显上升。(4分)
(4)、示范岗宿舍学生无考试舞弊现象。(10分)
(5)、示范岗宿舍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和科技活动,并有一定的学生科研成果。(4分)
(6)、示范岗宿舍在综合测评中处于同年级同专业的前列。(10分)
(7)、示范岗宿舍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学科竞赛活动,并取得一定的成绩。(4分)
(8)、示范岗宿舍开展互帮互助的学习活动及多种促学风的活动。(4分)
3、宿舍管理方面:(20分)
(1)、内务方面:帮助该宿舍创造一个良好的卫生环境,引导该宿舍成员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对个别内务较差的同学,应加强其劳动卫生观念,使该宿舍在文明宿舍评比中处于B等以上。(5分)
(2)、早操与体育锻炼方面:加强督促该宿舍成员积极参加早操 与体育锻炼,其出勤率要求达到95%以上。(5分)
(3)、示范岗宿舍积极参加开展多种有益身心的文体活动。(5分)
(4)、示范岗宿舍的电脑按规定使用,无违纪行为。(5分)
4、文明行为方面:(20分)
(1)、对于吸烟者,应劝其戒烟,杜绝吸烟现象。(2分)
(2)、宿舍成员无乱扔、乱涂、乱倒、乱吐、乱画等行为。(5分)
(3)、宿舍成员没有在楼道和寝室内打球、踢球或大声喧哗等行为。(2分)
(4)、宿舍成员无私接电线或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2分)
(5)、宿舍没有在自习或学习时间打牌、下棋、玩电游、看影碟、看电视或睡懒觉等。(4分)
(6)、宿舍成员没有在公共场所(如图书馆、食堂、教室、校园马路等)不讲究社会公德或个人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现象,杜绝起哄、打架、酗酒等恶习。(4分)
(7)、宿舍成员没有对领导、老师和开展工作的学生干部出言粗鄙,态度蛮横等现象。(2分)
(8)、宿舍没有受警告以上处分的同学或全宿舍没有受通报批评的处分。(2分)
二、“文明示范岗”实施与考核办法:
(1)、每一个宿舍安排学生党员或学生干部一名,作为该宿舍的学生导师实行“文明示范岗”责任制。
(2)、每位学生导师应针对其示范的岗位宿舍的实际情况,根据本制度制定出自己的工作方案,并交院学工办,以便检查工作。
(3)、本制度考核办法按评分制,即每一项合格则记分,不合格则不记分。
(4)、由院学工办每月对“文明示范岗”进行一次评分总结,每学期进行一次总评。要求在评比前一个星期由学生导师写出一份书面总结报告交系学工办,由系学工办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与评奖、评优、综合测评挂钩。同时,对评比成绩优秀的,予以表扬,并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对工作不负责甚至渎职的学生导师,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组织、纪律处分。
(5)、本制度解释权归院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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