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提升学校内部治理水平
1.实施教学院分类考核,推动差异化发展。
具体措施:综合考虑各学院在“百强”大学建设过程中所承载的不同使命任务,结合学院学科、专业建设发展现状,按研究为主型、教学研究型、教学为主型探索建立学院年度工作分类考核体系。
(3月底前完成,牵头领导:何忠明。负责科室:综合科、人事科)
2.聚焦核心任务完成度,改革机关部门和教辅单位年度考核。
具体措施:进一步优化机关职能部门和教辅单位工作职责,修改完善登录入口机关职能部门和教辅单位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10月份前完成,牵头领导:何忠明。负责科室:综合科、人事科)
3.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聘用管理体系,严格落实考核。推动学校科研工作由成果激励型转为岗位约束性,激发科研动力。
具体措施:(1)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聘用管理体系,制定2022年度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确定工作方案,有序开展专业技术岗位晋级工作、2018年引进专业技术人员首聘期满考核等工作,增强科研工作岗位约束性,落实全员岗位聘用和管理。
(9月份前完成,牵头领导:徐欣国。负责科室:专技科、人事科)
(2)推进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制度改革,优化评聘机制,落实校外同行专家评议,高质量完成职称评聘各环节任务。
(12月份前完成,牵头领导:徐欣国。负责科室:专技科)
4. 持续推进教师转岗分流,增强人力资源活力。
具体措施:指导各学院根据教学科研、实验、管理等人员的编制数额、缺编情况,推进学院教师转岗分流,改善学院师资队伍结构。
(牵头领导:何忠明。负责科室:人事科)
5.完善绩效工资分配相关配套制度文件建设,启动实施新的绩效工资分配管理办法。
具体措施:协同教务、科研等部门制定、修订教学、科研工作量核算及高水平成果奖励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文件,建立“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奖励性绩效+高水平成果奖励”的四级薪酬制度,启动实施新的绩效工资分配管理办法。
(7月份前完成,牵头领导:周巍。负责科室:工资科)
二、深入实施“双一”人才战略,强化人才聘用管理
6.实行开放多元的人才政策、引进具有国际视野和自主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
具体措施:(1)5月份前完成2021年专任教师公开招聘后续工作,7月份启动2022年专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
(牵头领导:何忠明。负责科室:人才办、人事科)
(2)加大海内外人才招聘宣传力度,广开引才渠道。引进青年博士260人以上,招收进站博士后5人以上,依托特色和优势学科、重点平台、国家及湖南省重大人才工程项目,面向海内外引进学科领军人才。加强省级及以上人才工程申报和管理工作,力争新增国家级人才3-5人。
(12月份前完成,牵头领导:何忠明、徐欣国。负责科室:人才办、师资科)
7. 持续推进“湖湘学者”人才计划,加大遴选力度,强化管理考核,确保投入成效。
具体措施:严格落实“湖湘学者”年度考核、中期考核、聘期考核,开展新一轮“湖湘学者”遴选聘用工作。
(6月份前完成,牵头领导:何忠明。负责科室:人才办)
三、深入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
8.成立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完善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体制机制,积极开展“两个独立”能力培育,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
具体措施:(1)成立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强化职能部门工作协调,完善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体制机制;强化日常教育督导,健全信息员队伍,构建反馈和预警机制,切实提高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6月份前完成,牵头领导:徐欣国。负责科室:师资科)
(2)全面启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做好学时认定工作;持续推进新引进青年教师导师引领工程和教职工职业能力提升计划,加大教师培训选派力度,计划选派国内访问学者30人左右,与教务处、研究生院合作,加大青年教师“两个独立”能力和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培养。
(12月份前完成,牵头领导:徐欣国。负责科室:师资科)
四、深入持续推进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
9.加强数据和模块建设,提升信息系统对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教师的支撑能力。
具体措施:(1)升级人事信息管理系统,拓展模块功能;完善人事基础数据,高质量完成教育部、人社部等各项统计工作。
(12月份前完成,牵头领导:徐欣国。负责科室:综合科)
(2)配置教职工自助服务终端,更加便捷地为教职工服务。
(12月份前完成,牵头领导:徐欣国。负责科室:综合科)
五、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升社保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10.提升社保工作服务水平,积极稳妥做好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社会化发放后续工作。
具体措施:
(1)进一步规范、完善社保工作办事流程。加强部门之间工作联动,不断提升社保工作服务水平。
(2)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做好202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工作;
(3)做好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社会化发放后的后续工作,联动离退等部门及时办理退休人员养老待遇资格认证、计发、终止、暂停与恢复等各项业务工作。
(12月份前完成,牵头领导:周巍。负责科室:工资科、社保科)
人事处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