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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企合作

“机器人工程”岗前培养合作协议

作者: 来源:  日期:2022年03月10日 12:56 人气:


协议双方:

甲方A:深圳汇邦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B深圳粤创科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合称“甲方”

乙方:登录入口             

为了适应甲方工业机器人、自动化事业发展对专业人才的需要,探索企业与院校联合培养人才、产学研结合的创新机制,促进校企之间的深度合作,本着“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协同创新、共同发展”的原则,双方授权代表经友好协商,就联合培养工业机器人、自动化专业人才等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 合作范围

1.1  依托甲方的办学场所和条件,采取“订单+岗前”的培养方式,在乙方原有教学计划基础上植入甲方培训课程和实训内容,培养甲方及成员公司需要的后备人才,促进乙方学员就业的优质发展。

1.2  按照“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甲方组织工业机器人、自动化企业从乙方三年级相关专业全日制学员中招聘一定数量在校本科生(以下简称“学员”)并与其签订三方协议(见附件一)

1.3 双方共同商定培养计划。在满足乙方相应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的基础上,结合甲方的培养要求,共同制订已签订“三方协议”的学员第四学年的教学和培养计划。

1.4  双方根据商定的教学和培养计划,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选派优秀和合适的教师、企业专家参与教学活动。

1.5  学员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间内完成全部学业并达到甲方与学员签订的“三方协议”规定要求的,甲方安排学员与成员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1.6  学员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间内综合考评成绩位于班级后1-2名的,或严重违反《“订单+岗前”培养学员守则》(附件二)相关规定的,甲方有权依据“订单+岗前”培养淘汰机制(附件三)对学员进行淘汰。

2. “订单+岗前”的培养计划

2.1 注重专业知识和动手能力培养。通过课堂理论教学、现场实训、企业教学实践,结合机器人工程技术和生产实践开展毕业设计和论文研究,培养和锻炼学员获取、运用知识的能力,掌握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方法。

2.2  培养期限。本协议所指的培养时间,为乙方本科生第四学年的两个学期(自当年7月的暑假起至次年5月31日止10个月,包含1个月春节年假)。

2.3  实习安排。甲方结合企业周边资源充分利用实践机会组织安排学员进行实习。

2.4  专业和人数:

2.4.1  机械、电子、机电一体化专业。

2.4.2  2018年培养人数为:40人。

2.5  培养模式:

2.5.1 岗前培训时间:2018年7月20日-2019年5月31日

采用(1.25+4.71.75+1.3四个阶段培养模式:

1)第一阶段:1.25个月基地培训2018年7月23日-8月31日;(工业自动化综合实训课程)

2)第二阶段:4.7月(9月1日-2019年1月19日)企业教学实践;

3)第三阶段:1.75个月(2019年2月19日-4月9日)基地培训;(工业机器人技术编程与操控)

4)第四阶段:1.3个月进行毕业设计+顶岗实习。(4月9日-5月31日

5实习就业。(6月毕业答辩后

6上述四阶段培养模式中,第一和二阶段为必修课程,属于强制实施阶段;第三和四阶段为学员自愿实施阶段,学员在完成一、二阶段学习后,可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是否参加第三阶段开始的学习培训,但退出时需提前2周书面申请

2.5.2 “订单+岗前”培养班学员应在乙方完成国家教育部规定的高校相关课程。在第四年度植入甲方的专业课程体系(附件四)

3.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  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在每年5月份左右,按计划组织相关企业到乙方招聘相关专业三年级在校学员,并与学员分别签署“三方协议”(附件一)。

3.2  甲方根据实际签订“三方协议”的学员数量,成立“机器人技术”班级,乙方统计学员有关资料报送给甲方。

3.3  甲方在岗前培训期间负责学员的管理和安全工作,为学员购买意外保险,承担学员首次参加岗前培训差旅费。

3.4  甲方在学员岗前培训期间提供住宿和餐饮条件,乙方学员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3.5  甲方向乙方提供教学相关的“教学体系”、“培训大纲”,做好“学员培养跟踪进度表”呈送给乙方,便于乙方掌握学员情况。

3.6  学员毕业并满足甲方与学员签署的“三方协议”规定条件的,甲方组织学员参与成员公司的招聘;对于未达到规定条件的学员,甲方有权不予推荐。

3.7  根据教学管理要求,甲方会在四年级第二学期初对学员进行独立考核,考核成绩作为确定淘汰学员的依据之一。学员因为违反纪律或学习成绩达不到甲方录用标准(见附件三)被甲方淘汰,甲方不追索甲方为被淘汰学员支付的成本费。

4.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乙方负责计划在学校的落地执行有关准备工作,做好学员组织工作。

4.2  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做好学员宣传和招聘工作。

4.3  乙方负责本协议规定培养项目的既定基础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的教学。

4.4  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学员管理,学员没有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中途退出岗前培养,或岗前培养期间报考研究生,或达到甲方录用标准但选择非甲方企业签署劳动合同的,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配合甲方按附件一的相关内容追索属于甲方的权利。

4.5  学员在甲方学习期间,乙方可要求甲方提供学员学习的相关情况,整理好后报送给乙方,便于乙方实时跟踪学员情况。

4.6  乙方不再推荐与甲方签订就业协议的学员参加其他企业就业或参加类似培养计划。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利终止合作。

4.7  按照甲方规定,乙方为学员的就业办理相应的手续及提供必要的便利。

4.8  乙方有责任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教学体系”、“培训大纲”、“标准教材”授课资料,以保证培训质量。

4.9  乙方允许甲方以乙方身份制作相关资料便于甲方企业宣传。

5. 费用及支付

5.1 “订单+岗前”培养合同期内,甲方不以任何名义直接向乙方和乙方的学员收取任何形式的培养费、培训费。

5.2  甲方不承担乙方人员参与本协议有关活动的费用,如差旅费、住宿费和餐饮费等。

6. 知识产权与保密

6.1  协议方在人才培养过程中提供或形成的各类教材、讲义、电子文件、音像制品等,为一方自有知识产权,另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于教学之外的其他任何用途。

6.2  本协议合作项目范围内形成的研究成果、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属于方共同拥有,未经方一致同意,不得转让、出售给任何第方。

6.3  除为执行本协议的需要以及本协议中已有明确规定外,协议方的任何一方在未得到对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协议本身和协议中的任何内容泄露给任何第方。

6.4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双方应对对方提交的文件、计划、资料、模型、样品以及合作中产生研究成果、著作、专利等负有保密责任。

7. 争议解决

7.1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效的情况下,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8. 其他事项

8.1  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                      日开始                       日止,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根据甲方对人才培养的需求,双方进行必要的协商,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协议内容适当修改。

8.2  本协议约定的培养班分类,可以根据甲方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8.3  本协议正文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4  双方联络人及联系地址如下。一方的联系人及地址如有变化,应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

 

 

甲方: 深圳汇邦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秀红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世源中心416

传真:;    电话:

乙方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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