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企方)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校方)登录入口
为充分发挥校企双方的优势,发挥高校为社会、行业、企业服务的功能,为企业培养更多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同时也为学生就业提供更大空间。在平等自愿、充分合作的基础上,甲方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浙江汽车工程学院为对接主体,乙方登录入口以教务处为对接主体,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校企共同培养人才的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原则
本着“互利共赢、服务企业、统一管理、校企互动”的原则,校企双方建立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
二、合作方式及内容
经双方友好协商,合作方式及内容参照以下(一)至(六)条款执行。未尽之处,可做其他补充。
(一)共建创新人才培养基地
1、甲乙双方共建“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基地”,并在双方挂牌。双方均同意在对外发布信息中使用共建基地的名称,并开展管理、实习、培养、科研等合作。
2、作为“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基地”,甲方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乙方毕业生;乙方每年邀请甲方用人单位参加乙方组织的校内毕业生供需洽谈会,优先为甲方输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3、甲方向乙方提供本企业职业岗位特征描述,各职业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技能等级,为乙方制订各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计划等提供依据。
4、双方将定期或不定期通过走访或座谈形式就双方合作开展情况、协议执行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如遇突发情况,双方将及时联系并加以解决。
(二)合作办学
1、双方共同合作,在以下但不限于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车辆电子)等汽车类相关专业中,根据甲方需要,本着择优双选的原则,组织一定数量的学生为甲方定向培养、输送人才,每一期联合由甲方于每年4月择优选取35名学生,进入联合培养项目并于7月开始培养。以后根据需求以整数倍数量扩展规模。
2、人才培养:甲方以“就业对接”、“边工作边学习”形式吸纳人才资源,并与乙方采取“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灵活合作模式共同培养企业员工。实现“招聘”与“求学”联动,乙方为甲方培养专业人才。
3、3+1培养模式
采取三年在学校(乙方),一年在企业(甲方)的培养方式,进行学生的联合培养。学生在学校(乙方)修满部分学分,在企业(甲方)实习一年后,根据双方约定,进行本科专业学分替换,保证学生达到获得工学学士的学分要求(170学分),并完成学校(乙方)的毕业设计答辩后,获得学校(乙方)的毕业证书,甲方与满足企业培养需求的合格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
4、甲乙双方共同制定培养方案,甲方有对乙方的人才培养方案提出改进意见的权利。乙方按照企业人才规格要求设置课程、组织教学,保证甲方人才培养质量。
5、甲方选派中高层领导、技术专家、高级技师等担任乙方客座教授、兼职教师,参与乙方人才培养过程、教学改革、教材编写等工作。成果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
(三)企业实习合作
1、乙方从合同签订之日起,根据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每年选派10-50名的指定年级、专业的学生到甲方进行实习并签署实习协议,具体人数根据甲方岗位需求、乙方学生情况等因素,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2、甲方作为乙方学生的实习单位,应优先满足乙方学生在专业实习、毕业实习等方面的需求。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紧密、长效的合作机制。
3、甲方为乙方学生实习提供相应的实习工作、生活环境(实习期限为12个月)。同时,甲方应为实习学生留出一定的学习时间,使学生能通过网络教学等手段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任务,保证学生自身能力的提高。课程实习可以采取分段教学模式,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对实习学生酌情发放实习补贴,以切实维护学生权益。
4、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根据实习协议的要求应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考勤管理、技术管理、保密制度、合规管理、信息安全等),同时不得违反乙方的有关管理规定。甲方应指派专门技术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同时甲方应负责实习学生在甲方单位实习期间的人身、财产安全。
5、因实习学生或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实习,乙方应提前一周告知甲方。反之亦然。实习结束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交学生实习的证明和评价。
6、乙方成立实习指导小组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并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协调甲方和实习生之间的关系。
(四)互派师资交流合作
1、甲方每年定期派遣中高层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到乙方担任导师,参与乙方的管理、教学工作。
2、乙方每年定期派遣一定数量的专业骨干教师到甲方共同培养学生。期间甲方提供相关食宿条件并承担相应费用,以保证学生实习效果。
3、双方派出的培训人员应尊重对方的工作和教学的行为,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各种管理规章,确保各方的正常工作、生产和教学秩序正常。期满考核合格后,视情况由接收单位发放相关聘书。
(五)教学、科研及产学合作
1、乙方聘请甲方相关专业的高中层领导、专业技术人员为乙方客座教授、导师,进行企业文化、管理实务、专业技术的讲座,并参与乙方的教育教学工作。
2、甲方聘请乙方高中层领导、教授、副教授、博士等担任乙方企业发展顾问,并为合作项目进行系列讲座。
以上协议如遇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未尽事宜时,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盖章和代表签字后生效,双方应遵守有关条款,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或签订相关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合作机制
为切实开展好合作,共商如下合作机制:
1、管理机制:双方分别确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双方合作,其中甲方为浙江汽车工程学院副院长,乙方为主管合作项目的副校长。同时,双方分别明确专门机构负责与合作有关的日常工作,其中甲方为吉利集团浙江汽车工程学院,乙方为登录入口。
2、信息沟通机制:双方定期和不定期进行信息沟通交流,专门机构牵头每三个月进行一次信息沟通交流。同时,还可按双方实际需要,不定期的进行双方合作信息对接与交流。
三、诚信自律特别条款
(一)双方承诺在业务往来期间严格遵守以下约定:
1、不以任何名义向对方(包括其参股、控股、实际控制或其他关联关系的单位,下同)人员(包括其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等,下同)输送各种财产性和非财产性利益或好处。
2、不得与对方人员开展经营活动,相互有亲属关系的人员应主动回避。在双方合作终止后2年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接受对方人员任职或提供服务。
(二)如违反前述约定,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具体额度视情况而定;构成犯罪的,则送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一方发现对方人员存在违反前述诚信自律条款行为的,应向对方合规部门或司法机关举报。
(四)合同的变更、转让、终止或被撤销、无效不影响前述诚信自律条款的效力。
四、其他
1、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而给他方造成损害或者损失的,均因损失情况和责任予以经济赔偿。
2、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相关内容及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所获知的其它商业机密或者保密信息,未经该方的书面允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漏。
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附件形式鉴订。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人民法院管辖。
4、本协议一式肆份,自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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