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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能动学院毕业生党员联系群众责任制度

作者: 来源:  日期:2017年09月25日 人气:

第一章

第一条 密切联系群众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要求,是我党生命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为了坚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增强党群团结,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密切毕业生党员和毕业班学生的关系,发挥毕业生党员自身优势,展现毕业生党员风采,确保毕业生党员安全离校,促进和谐校园的建设,根据能动学院学生党总支实际,特制定能动学院毕业生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第二条 能动学院每个毕业生党员应成为学院、学生党总支联系毕业班学生的纽带和桥梁,成为学院学生工作的中坚力量,辅助老师做好毕业生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 毕业生党员要经常向辅导员等相关领导、老师反映毕业班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关心他们的思想、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心理、生活和感情上的实际问题。

第四条 充分落实毕业生党员责任制,发挥毕业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毕业生党员做文明离校的倡导者和示范者。

 

第二章 党员联系个人

第五条 毕业生党员联系群众的主要对象:一是班内普通毕业生,党员要帮助他们解决毕业、离校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督促他们文明先行、安全离校;二是就业困难、经济困难的学生,开展经常性地交流开导工作,积极帮助他们联系院方、校方,做好择业、就业等工作。

第六条 毕业生党员联系群众的主要方法:个别走访、谈心、座谈等方法,通过平时的交流与了解,倾听他们的意见,准确地掌握联系对象的思想状况、心理活动和内在需求等,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毕业生相关工作。

第七条 每位毕业生党员应成为学生的知心朋友,每位毕业生党员必须全面掌握身边3-5名毕业班学生的基本情况,密切开展思想引导,确保联系对象在离校前的心理稳定,尤其是择业、考研受挫的、性格内向的同学是重点对象;密切关注行动去向,与班委形成联动机制,确保联系对象的人身安全,尤其是毕业聚餐的饮酒安全、外出旅行的生命财产安全;密切联系重点对象,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及时了解毕业生的心理动态,出现特殊、紧急情况要迅速上报、启动预案。

 

第三章 党员联系寝室

第八条 毕业生党员要建立寝室联系关系,关注寝室成员的生活、卫生和心理状况等。

第九条 党员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积极深入所联系的学生寝室,每天至少一次,与学生座谈沟通,要团结、引导好所联系寝室的同学,提醒学生注意人身财产安全,防火防盗,杜绝一切安全事故,为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寝室生活环境而努力。

第十条 毕业生党员应监督所联系的寝室,在毕业期间不得出现酗酒、打架、聚众赌博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如经发现有以上情形者,学院在处罚当事人的同时,也要追究相关党员的责任。

第十一条 负责联系寝室的毕业生党员将按照责任到人和层层落实的原则,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使广大同学充分感受到毕业生党员的影响和带动作用,为本届毕业生的安全文明离校提供有力保障。

 

第四章

第十二条 各学生党支部负责制度的实施,做出信息的及时传达与反馈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学生党总支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学生党总支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