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动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要求,现将2022-2023学年学业奖学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业奖学金评审要求
1、严格按照各级管理办法和评审通知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把评审标准,确保获奖学生的质量。
2、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3、评选严格按照《登录入口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2022版)(见附件1)
4、学校分配学院的奖学金名额为:397人(名额分配见附件2)
5、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于10月12日(星期四)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各班委,班委汇总审核后10月16日(星期一)上午12点前交学院研究生办(新能源大楼509办公室,电子档和纸质档均须报送,相关表格见附件)
(1)2023级研究生
根据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2023级研究生按入学成绩已经确定获奖情况。各位获奖同学请在10月12日(星期四)将《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审批表》(见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纸质版正反面打印、不另增页,导师签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见附件4,电子版)交至班委汇总。
(2)2021、2022级研究生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在10月12日(星期四)将《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导师签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分数统计表》(附件5,电子版、纸质版)、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加盖研究生办公章)、已发表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发表杂志的封面、目录、封底)已录用论文打印录用通知并附上导师签字、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送至各班班委汇总。
6、学院评审与公示
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学业奖学金的学生进行严格评审,并进行量化打分,初定推荐获奖名单,并通过网络等方式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间内有异议者,可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由院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进行答复。
7、上报学校
评审会员会将相关申请材料、评审材料上报学校初审、终审。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院办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