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课程考核改革的政策依据
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教研〔2018〕5号)、教育部2018年4月《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教社科[2018]2号)、教育部陈宝生部长在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以及《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等文件及政策均要求“从2018级学生开始,切实加强学习过程考核,加大过程考核成绩在课程总成绩中的比重,严格考试纪律。”。按照登录入口《关于加强主要公共基础课程考核改革 促进教风学风考风建设的通知》(教通字[2018]56号)文件的要求,马克思主义学院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课程考核制定如下改革实施方案。
二、课程培养目标和课程考核改革目标
1、课程培养目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是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主渠道,主阵地,在培养底色亮、实践强、善创新、敢担当的新时代民族复兴人才中发挥积极重要的作用。课程设置的目标在于让学生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背景、重大意义、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筑牢大学生成长成才的科学思想基础,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大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观察和分析现实问题的能力。
2、课程考核改革目标:本次课程考核改革主要目标在于克服以往考核重结果轻过程、重知识轻能力的做法,建立起一个将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知识考核与能力考核有机结合起来的科学化、规范化、客观化的考核模式,合理增加课程考核难度、拓展课程考核深度,以考促教,以考促学,通过考核方式改革带动教风、学风、考风的根本好转,切实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增强学生的获得感与教师的成就感。
3、课程考核改革实施对象:从2018级新生开始,覆盖全校所有专业。
三、组织形式
1、课程考核改革领导小组成员:梁建新(组长) 鲁芳 郭华 邹新树 刘解龙
2、课程考核改革小组主要任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考核改革领导小组的任务主要是:第一,每学期定期召开会议,提出每学期的课程考核计划与总结,及时分析考核过程所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第二,审核试题库建设情况、制定和修改过程考核标准及评价方案;第三,设计和修改学生成绩评定方案;第四,进行考前试卷的评估及考后对试卷的分析、试卷保密、学生课程成绩的分析;第五,进行任课教师课程质量评价;第六,做好与课程考核与课程质量评价直接相关的其他工作。
四、课程考核的实施方案
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四门课程的考核全部以考试方式进行,《形势与政策》以考查方式进行。
2、考试课程成绩由两个部分组成:一是上机理论考试;二是平时过程评价。分数所占比例为:上机基础考试50%;平时过程评价50%。
3、上机考试的题型在选择题(含多选)、简答题、案例分析题或论述题组成,每场考试时间为七十分钟。选择题(含多选)侧重考察学生对基础知识、基本原理、基本观点的掌握程度;简答题着重考察学生对基本原理的掌握程度、案例分析题或论述题着重考查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平时过程评价着重于考查学生的学习态度、阶段性学习目标的达成、学习时间是否饱满等因素。
4、上机考试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统一安排考试时间与监考教师,试卷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各教研室统一命题,并在考前一个月完成所有试题的最终审核,并录入系统。任课教师需在机考结束后一周之内组织阅卷,并报送学生的总评成绩。
5、平时过程评价成绩由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把握。使用传统教学模式的老师,每一门课程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平时考核的环节,《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三学分,平时考核设置课堂考勤、理论阐释、调查报告、阶段测试、课堂作业、课堂问答六个环节,其中课堂考勤、理论阐释、调查报告、阶段测试各占10%,课堂作业与课堂问答各占5%。《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设置四个环节,可以选择课堂考勤、课堂问答、课堂作业、阶段测试等方式,其中课堂考勤与阶段测试各占15%,课堂问答与课堂作业各占10%。
6、使用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模式的老师,过程评价成绩由线上学习过程和线下学习过程两部分组成。三个学分的课程线上学习过程评价成绩占过程评价成绩的30%,其中视频观看占20%,知识作业占5%,访问讨论占5%。线下学习过程评价包括论文撰写、课堂考勤、课堂作业三个环节,其中小论文占10%,课堂考勤与课堂作业各占5%。两个学分的课程线上学习过程评价成绩占过程评价成绩的30%,其中视频观看占20%,知识作业占5%,访问讨论占5%。线下学习过程评价包括论文撰写、课堂考勤两个环节,各占10%。使用慕课教学的教师平时考核成绩学生平时考核如果存在弄虚作假、请人代写、复制抄写等现象,经核实,一律计零分。如存在违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及有关法规、散布封建迷信及淫秽等,经核实,课程考核总评成绩计零分,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7、任课教师在最后一堂课提醒学生注意把握上机考试时间,凡是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上机考试的考生,不得插入其他时间段内进行考试,以缺考论处。
8、机考的主观题目每次考试都要更新,选择题每年更新百分之二十。机考之前,学院课程考核领导小组必须对机考试题库进行审核。
9、学生的平时成绩与机考成绩汇总后,提交课程考核领导小组进行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评价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10、任课教师要保存好平时考核的相关材料,供教务处和学院课程考核领导小组抽查。
11、课程考核领导小组对任课教师过程考核实施全面监管,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抽查。任课教师在组织课程考核过程中,存在违背师德师风现象,经调查核实,一律按I级教学事故处理。
12、课程考核领导小组计算出同类课程(分本部的文科、理工科、城南学院的文科、理工科)教学班学生机考成绩的平均分。然后,课程考核领导小组按课程类型组织评优,对于担任两个或以上教学班级的任课教师,可选择成绩最优的教学班参与评优。同类课程平均分排名在前15%,教学质量评价为优,可作为任课教师年度考核评价、推优的重要参考指标。对于连续三学期都评为优秀的教师,推荐为校级优秀教师候选人,对于连续三个学期学生机考成绩都没达到平均分的教师,课程考核小组要进行约谈。
13、教学班学生机考成绩的平均分将由学院和教务处据实通报和公布。
14、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将立即停课,并上报教务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第一,在课堂散布错误政治观点、封建迷信,违背中央路线方针政策的;第二,违反师德师风的有关规定,在学生中造成恶劣影响的;第三,发生严重教学事故的;第四,不服从学校及院里的教学工作安排,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
15、考试结束后,学院课程考核领导小组需撰写分析报告或总结报告,并于下一学期第二周星期五之前提交教务处。
16、本方案由学院课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8.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