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晋级
工作方案
(讨论稿)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根据《登录入口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方案》和《关于教学院专业技术岗位晋级确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等文件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师资队伍建设情况,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实施范围
学院在册在岗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注:1-4级教授除外)。已经受聘至学院专业技术各级岗位且无岗位晋级需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申报岗位等级确定,继续执行原已确定的岗位等级。此前未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等级(除尚在试用期内的)或符合更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申报条件的人员可参加岗位等级确定的申报。
(一)当前聘期中期检查不达标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能受聘至更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
(二)近三年“三无”(指自2015.1.1-2017.12.31以来,同时无“项目或经费”、无“社科成果奖或教学成果奖”、无“专著或C 刊及以上论文或发明专利”)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能受聘至更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
(三)新入职且未确定岗位等级的教学院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以下原则执行:
1.尚在试用期的(入职前无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为 12 个月,入职前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为 3 个月,自报到入职之日起计算,以人事处认定为准,下同),暂不参与岗位等级确定,待试用期满根据《登录入口岗位管理动态调整办法(试行)》(长理工大人〔2017〕24 号)文件确定岗位等级。
2.试用期已满、考核合格,且具有博士学位的,其岗位等级可申报专业技术十级(入职前在原工作单位已聘至十级以上的,符合更高级岗位晋级申报条件的可申报相应等级)。
3.试用期已满、考核合格,且具有助教专业技术职务满 2年或具有硕士学位的,其岗位等级可申报专业技术十一级。
(四)专业技术人员中非事业编制聘用(特指学校人事代理)人员符合更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申报条件的可申报岗位等级确定。非事业编制聘用(特指学校人事代理)人员在转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时,需按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规定重新确定岗位等级。
二、我院各级岗位晋级岗位数设置
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业技术岗位晋级空岗数
专业技术岗位空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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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 |
六级 |
七级 |
八级 |
九级 |
十级 |
十一级 |
5 |
3 |
0 |
2 |
0 |
0 |
|
三、任职申报条件
(一)各等级岗位任职申报条件所涉及的各项内容应为本人任现职(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所取得,且与本工作领域相关。
(二)各等级岗位任职申报的必要条件
1、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申报与个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副高级、讲师)相对应的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原则上要求近三年每年应主讲1 门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课程或研究生公共基础课程。
3、申报与个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相对应的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近三年年度考核应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4.任现有专业技术职务3年及以上。
5.近3年(2015-2017年)达到学院在职在岗教师平均工作量的60%(以学院年终绩效考核统计表为准)。
(四)专业技术五级岗位任职申报的选项条件
1、直接认定的选项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直接认定为专业技术五级岗位:
(1)任副教授职务3年及以上,满足附表1任意一项者。
(2)任副教授职务10年及以上,满足附表2中任意2项条件者;或满足附表2、3中任意3项条件者。
(3)任副教授职务满6年,但不足10年,满足附表2中3项条件者;或满足附表2、3中任意4项条件者。
(4)任副教授职务满3年,但不足6 年,满足附表2中任意4项条件者,或满足附表2、3中任意5项条件者。
2、任职申报的选项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报五级岗位:
(1)任副教授职务10年及以上,满足附表2、3中任意1项条件者。
(2)任副教授职务满6年,但不足10年,满足附表2、3中任意2项条件者。
(3)任副教授职务满3年,但不足6年,满足附表2、3中任意3项条件者。
(五)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任职申报的选项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报六级岗位:
(1)任副教授职务10年及以上,满足附表4中任意2项条件者。
(2)任副教授职务满6年,但不足10年,满足附表2、3、4中任意3项条件者。
(3)任副教授职务满3年,但不足6年,满足附表2、3、4中任意4项条件者。
(六)专业技术八级岗位任职申报的选项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报八级岗位:
(1)任讲师职务10年及以上,满足附表2、3中任意1项条件者,或者满足附表2、3、4中任意2项条件者。
(2)任讲师职务满6年,但不足10年,满足附表2、3、4中任意3项条件者。
(3)任讲师职务满3年,但不足6年,满足附表2、3、4中中任意4项条件者。
四、工作程序
(一)方案发布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我院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确定工作方案,并于 2018 年5 月 31 日前报人事处(一办 305 室)备案后发布实施。
(二)晋级申报
申报者填写《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确定申报表》(见附件 2),并报送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支撑材料,向学院申报。
(三)组织评议
学院根据各级岗位任职条件的要求,组织审核评定专业技术五级及其以下岗位人选推荐拟聘人选报学校审定。
(四)学校审定
(五)公示
(六)上级批准
(七)签订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中所指论文(限期刊论文,下同)及其他成果均应为本学科领域或与本学科领域密切相关;论文发表数量均指为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在公开发行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数;同一论文被收录(转载)的按最高层次的刊物计算;同一成果多次获奖,按最高奖项计算;同一成果,按附表1、2、3、4顺位计算,且只能计算一次。
(二)专业技术人员任职年限的统计,截止日期为2017 年12月31 日。成果统计时间为:任现职以来至2017年12月31日止。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8年5月
附表一:
编号 |
选 项 |
备注 |
A01 |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或自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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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2 |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或自科基金(含一般、青年和后期资助)2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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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3 |
在《中国社会科学》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在校定权威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或在校定重点期刊发表论文4篇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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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4 |
省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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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5 |
省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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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6 |
横向进账经费200万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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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7 |
全国思政课教学标兵、全国思政课影响力人物、全国最美思政课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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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
编号 |
选项 |
备注 |
B01 |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含一般、青年和后期资助)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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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2 |
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含专项)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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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3 |
省级重大课题(含湖南省教育规划课题、社科规划办基金课题、社科评审委员会课题、科技厅课题、教育厅课题五类)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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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4 |
在校定权威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在校定重点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CSSCI期刊发表论文6篇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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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5 |
省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前2-4名、二等奖前2-3名、三等奖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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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6 |
省教学成果一等奖前2-4名、二等奖前2-3名、三等奖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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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7 |
横向进账科研经费100万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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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8 |
公开出版学术专著2部(独著或排名第一,每部20万字以上);或主编(独著或排名第一,20万字以上)教材2部;或学术专著1部和主编教材1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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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9 |
全国思政课教学能手、全国思政课影响力人物提名奖、全国最美思政课教师提名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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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0 |
省级信息化教学、课堂教学竞赛一等奖、二等奖获得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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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
编号 |
选项 |
备注 |
C01 |
在校定重点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CSSCI期刊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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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2 |
省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前5-8名、二等奖前4-6名、三等奖前2-3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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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3 |
省教学成果一等奖前5-8名、二等奖前4-6名、三等奖前2-3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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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4 |
主持省级重点课题(含教育规划课题、社科规划办基金课题、社科评审委员会课题、科技厅课题、教育厅课题类)1项;或主持省级课题2项(含湖南省教育规划课题、社科规划办基金课题、社科评审委员会课题、科技厅课题、教育厅课题五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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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5 |
省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以申报材料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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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6 |
纵向横向进账科研经费合计50万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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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7 |
公开出版学术专著1部(独著或排名第一,每部20万字以上)或者主编(独著或排名第一,每部20万字以上)教材1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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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8 |
校级教学奉献奖、师德标兵获得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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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9 |
省级信息化教学、课堂教学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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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四:
编号 |
选项 |
备注 |
D01 |
CSSCI期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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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2 |
主持省级课题1项(含湖南省教育规划课题、社科规划办基金课题、社科评审委员会课题、科技厅、教育厅课题、省级基地课题六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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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3 |
校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以申报材料第一名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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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4 |
纵向横向进账科研经费合计25万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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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5 |
省委宣传部、教育工委举办的各类教学、理论研究、理论宣传竞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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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8.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