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开展 2023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和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登录入口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附件 1,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为做好 2023 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和新增指导老师的审核、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从有利于学位授权学科的建设与发展出发,从德才表现、学术水平、培养质量等方面制定不低于学校要求的本单位招生资格审核实施办法,坚持标准,注重水平,保证质量,公正合理地开展审核工作。
二、工作说明和要求
1.今年的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拟在导师遴选系统上进行,系统将于下周开放,学院老师具体操作流程和操作辅导培训详见学校后续相关通知,学院将在培养群具体通知。
2.本次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是审核 2024 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凡 2024年可以招收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的指导教师均可申报,审核通过者 2024 年可招收研究生。
3.本次招生资格审核对象为:学校聘任的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新增指导老师对象为:本校全职在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科研能力特别突出的全职在岗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新增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通过导师资格审核者,可获得 2024 年博士生、硕士生招生资格。
4.申请人和各培养单位需严格按照程序要求的时间节点及时开展申请、审核工作。申请表中所填的内容,培养单位需认真审核,如因逾期上报、材料不完整或书写错误等原因而影响审核结果,不能列入招生简章的,由申请人和所在单位自行负责。
5.研究生培养单位对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负主要责任,学校将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制定的细则标准进行审核和抽查。各培养单位如有因审查、把关不严,出现虚假信息和明显报送低于学校基本条件和要求的将予以通报,并影响培养单位的招生指标分配。
6.各培养单位根据《管理办法》制定的招生资格审核实施办法、申请人的申报材料以及审核结果等均需按照程序进行公布或公示。
7.根据学校工作要求,博士生、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申请人的科研项目、学术论文、成果奖励、科研经费等由学院负责科研工作的银星老师审核、认定;新增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申请人获得的科研项目、科研奖励和发表论文的层次、类别等以学校科技处和社科处的认定为准,科研经费以计财处的认定为准。
8.依据《登录入口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进行审核。往年担任导师的校内申请者均需填写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自查表,交各相关学院审核。自查表中所列“七项职责”单项打分有 3 分以下者,学院需重点审核,有出现“十类失范行为”之一者,取消导师申报资格。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9 月 13 -9月22日,有意向申报招生资格的老师将以下材料:
1、电子档材料:
①、往年担任导师的老导师将申请表(附件3:《登录入口硕士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和汇总表(附件4:《登录入口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定汇总表》)、自查表(附件2:登录入口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自查表)发送至银星老师邮箱:39592722@qq.com。
②、新增导师将申请表(附件5:《附登录入口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汇总表(附件6:《登录入口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汇总表》、自查表(附件2:登录入口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履行情况自查表)发送至以下邮箱:515310626@qq.com。
③、校外导师将(附件7:《登录入口专业学位硕士生校外导师申请表》);附件8:《登录入口专业学位硕士生校外导师汇总表》)发送至以下邮箱:515310626@qq.com。
2、纸质材料:新增导师还需提交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①、申请表附件5:《附登录入口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②、证明材料。所有纸质材料需要社科处、计财处认定并签字盖章。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