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及中央、省委、省教育工委、校党委相关文件精神和部署安排,结合登录入口马克思主义学院实际情况,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于2021年4月6日上午在云塘校区文科楼学院会议室召开学院党委中心组(扩大)“党史学习教育”第一专题学习。本次学习主题为“学史明理”专题,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张可荣教授主讲。学院副科职及以上干部、各支部书记、学院工会主席、教授委员会主任、近2年入职的青年博士参与了本次专题学习。此次专题学习由学院党委书记易显飞教授主持。
首先,易显飞介绍了学院党委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强调了开展学习党史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张可荣本次主讲的题目为《关于“学史明理”的几点思考——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他以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2月20日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出的“这次党史学习教育的目的要求,总的来说就是要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教育引导全党同志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为起始,指出习近平总书记这篇重要讲话,内容极为丰富,论述极为透彻,现实针对性和指导性极强,是我们理解“学史明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基本依据,也是我们用党史之“理”践行立德树人的基本遵循。张可荣本次主讲内容分为三点:一是“学史明理”之“学史”及“四史”关系理解;二是“学史明理”之“明理”的理解;三是“学史明理”对于教育工作者的要求。
首先,张可荣认为,“学史明理”之“学史”重点是学好“四史”中的“党史”,同时兼及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学史明理”是做到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前提和基础。他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首次向全党明确提出了学习“四史”的要求:“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同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结合起来。”“四史”概念由此生成。他认为“四史”是一个整体,要把“四史”贯通起来学习思考。
其次,张教授认为“学史明理”之“明理”主要在于“明”坚持唯物史观和“树立大历史观”之“原理”“真理”,“明”“树立正确党史观”之“事理”“情理”,“明”三个“来之不易”和三个“为什么”之“道理”“学理”。张教授认为学史明理之“理”,应当既指抽象的哲学原理又指具体的实际道理;学史明理之“理”至少包括“理”的本身和“理”的运用等结构和层次;学史明理之“理”,应当不止一个,而是“诸理合一”“诸理贯通”,包括原理、真理,事理、情理,道理、学理等等。学史明理之“明理”要“明”“树立正确党史观”之“理”之“事理”“情理”。这是学史明理之“理”对党史学习教育的具体指导。他认为党史是一门政治性极强的历史科学,党的自身发展历史从来都不只是历史本身,而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其核心要求就是要坚持党性和科学性相统一的原则,这是马克思主义党史学的基本立场,是树立正确党史观的重要原则,也是“讲政治”在党史观中的集中反映。学习党史要站稳立场学,带着感情学,在学习中陶冶思想、体验崇高、明确方向。学史明理之“明理”要“明”三个“来之不易”和三个“为什么”之“道理”“学理”,这是学史明理之“理”的集中体现。
最后,张可荣以蒋昌忠在3月28日《湖南日报》刊文《在学史明理中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借鉴,强调学史明理落实到立德树人上,要“明”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之理;“明”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之理;“明”坚持红色文化铸魂育人之理。
陈万球院长、李雨燕副院长结合自身工作岗位、学院发展实际畅谈了学习体会。易显飞书记对张教授的专题党课进行了总结点评。
文/胡小艳 图/孙艳玲 审/周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