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含开放基金)结题材料通过网络进行受理。现将结题程序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网上填报
(一)登录入口:《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rms.xuefeng.space/),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凭账号(项目编号(大写))、密码(项目负责人姓名(汉字))登陆。
(二)系统开放时间:12月1日至12月20日24:00
(三)填报材料:
1、结题报告(见附件)
2、研究报告(没有固定格式,包括研究背景、已有研究综述、研究方法与步骤、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结论与成果和参考文献等内容)
3、成果简介(没有固定格式)
4、上传成果附件扫描件(成果附件包括:已发表论文、申请或授权专利、科研奖励证书、专著等。稿件录用通知、书稿以及未标注成果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二、结题推荐
(一)请项目负责人组织3-5名专家进行评议(最多两名本校内专家,重点项目、优青项目需组织5名专家评议),所有专家需签名。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请在结题报告对应处填写专家推荐意见(填写意见的专家代表需为校外专家)。
(二)有关要求:
1、各相关学院要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和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学研究项目结题管理工作的意见》(湘教发[2008]42号)精神,切实增加工作责任感,努力改进、加强项目结题和资金管理工作,正确发挥科技评价的导向作用。
2、请打印一份完整的纸质版结题材料,胶装成一册,附件材料为复印件的需请各院科研干事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盖章签字。科研部审核纸质结题材料无异议后,填写结题意见并加盖校科研管理部门公章,再由项目负责人将此页扫描后放至结题报告对应页(电子),才可将结题材料(包括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成果简介和附件)上传至系统。由学校进行网上推荐。
三、教育厅审核
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学校推荐的项目结题材料进行最后审查,对于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下发结题证书或予以结题备案,并对结题情况进行通报。
四、其它要求
(一)本次只受理2018年以前(含2018年)立项项目结题材料。
(二)根据有关通知,对本次不能结题的2016年以前项目,湖南省教育厅将在明年年初予以撤销处理,并视情扣减明年立项名额。
(三)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论文被《SCI》、《EI》收录,需提供收录证明。若发表论文已在学校每年统计公布的三大检索论文目录中,可到科研部A714谢老师办公室复印收录证明并审核盖章。
(四)与项目研究相关的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必须注明“湖南省教育厅资助科研项目”和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能列入该项目成果范围和作为结题依据。稿件录用通知、书稿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四)教育厅的附件成果中的中文及英文标注必须用颜色笔标出,未标注的成果不得列入。附件中的论文除有重大影响的附全文外,其余的只要附刊物的封面、目录页、论文首页和标注页。项目研究成果应与项目申请书中的预期成果一致。请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做好初审工作,不符合条件的材料不予受理。
(五)学校将根据应结题未结题的项目数量以及撤项项目数量,按照一定比例扣减学院2021年度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名额,同时扣减“双一流”经费,请各学院以此为契机,切实抓好在研项目管理,督促各项目组高质量按时完成研究任务。
五、科研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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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龙晓庆
联系电话:85258421
电子邮箱:719216495@qq.com
办公室:云塘一办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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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科学研究部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