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0年度下半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的通知

分享到:
2020年11月30日 17:29 来源:科学研究部

校属各单位

 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含开放基金)结题材料通过网络进行受理。现将结题程序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网上填报

(一)登录入口:《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rms.xuefeng.space/),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凭账号(项目编号(大写))、密码(项目负责人姓名(汉字))登陆。

(二)系统开放时间:12月1日至12月20日24:00

(三)填报材料:

1、结题报告(见附件

2、研究报告(没有固定格式,包括研究背景、已有研究综述、研究方法与步骤、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结论与成果和参考文献等内容)

3、成果简介(没有固定格式)

4、上传成果附件扫描件(成果附件包括:已发表论文、申请或授权专利、科研奖励证书、专著等。稿件录用通知、书稿以及未标注成果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二、结题推荐

(一)请项目负责人组织3-5名专家进行评议(最多两名本校内专家重点项目、优青项目需组织5名专家评议),所有专家需签名。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请在结题报告对应处填写专家推荐意见(填写意见的专家代表需为校外专家)。

(二)有关要求:

1、各相关学院要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和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学研究项目结题管理工作的意见》(湘教发[2008]42号)精神,切实增加工作责任感,努力改进、加强项目结题和资金管理工作,正确发挥科技评价的导向作用。

2、请打印一份完整的纸质版结题材料,胶装成一册,附件材料为复印件的需请各院科研干事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盖章签字科研部审核纸质结题材料无异议后填写结题意见并加盖校科研管理部门公章,再由项目负责人将此页扫描后放至结题报告对应页(电子),才可将结题材料(包括结题报告、研究报告、成果简介和附件)上传至系统。由学校进行网上推荐。

三、教育厅审核

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学校推荐的项目结题材料进行最后审查,对于符合结题要求的项目下发结题证书或予以结题备案,并对结题情况进行通报。

四、其它要求

(一)本次只受理2018年以前(含2018年)立项项目结题材料

根据有关通知,对本次不能结题的2016年以前项目,湖南省教育厅将在明年年初予以撤销处理,并视情扣减明年立项名额。

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论文被《SCI》、《EI》收录,需提供收录证明。若发表论文已在学校每年统计公布的三大检索论文目录中,可到科研部A714谢老师办公室复印收录证明并审核盖章

与项目研究相关的专著、论文、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必须注明“湖南省教育厅资助科研项目”和项目编号,未标注的不能列入该项目成果范围和作为结题依据。稿件录用通知、书稿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教育厅的附件成果中的中文及英文标注必须用颜色笔标出,未标注的成果不得列入。附件中的论文除有重大影响的附全文外,其余的只要附刊物的封面、目录页、论文首页和标注页。项目研究成果应与项目申请书中的预期成果一致。请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做好初审工作,不符合条件的材料不予受理。

学校将根据应结题未结题的项目数量以及撤项项目数量,按照一定比例扣减学院2021年度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名额,同时扣减“双一流”经费,请各学院以此为契机,切实抓好在研项目管理督促各项目组高质量按时完成研究任务

五、科研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窗体顶端

联系人:龙晓庆                      

联系电话:85258421

电子邮箱:719216495@qq.com    

办公室:云塘一办726

窗体底端

 

附件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

 

学研究部

20201130

 

上一条:【转发】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德国研究联合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下一条:【转发】湖南省科技厅关于征集农业领域科技创新关键技术的函

关闭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