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省科协调宣部近期将组织开展2020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因申报文件尚在会签之中,特预发此通知。
一、申报领域
本次申报包括“院士后备人才培养计划”、“中青年学者培养计划”和“年轻优秀科技人才培养计划”,继续重点支持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与智能电网、现代农业、人口健康、疫情防控(特别是在新冠病毒肺炎防控一线作出突出贡献、在疫情防控领域取得重大研发成果的医疗卫生科技人才)、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等领域的人才。
本次申报拟分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两类进行。
二、申报要求
(一)托举对象要求
1.基本条件:
①长期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一线潜心工作,具有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创新能力,学风道德优秀的科技工作者;
②得到其工作单位认可,经3名不在同一工作单位的同行正高职称专家联名推荐后报相关申报单位初选推荐。
2.具体条件:
①“院士后备人才培养计划”托举对象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有博士学位或正高以上职称;
(2)主持或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近5年内获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以上或国家科技奖励,在相关科研领域取得突出成绩。
②“中青年学者培养计划”托举对象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拥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
(3)参与过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近5年内作为主要研究人员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1项以上,在本专业领域有较大发展潜力。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③“年轻优秀科技人才培养计划”托举对象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拥有硕士(含)以上学位或中级(含)以上职称;
(3)参与过省部级(含)以上重点科研项目,近5年内主要参与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1项以上,在本专业领域有进行长期研究的计划且有较大发展潜力。
上述三类托举对象中,在相关领域有特别重大贡献人员可适度放宽申报条件。
(二)申报单位要求
1.申报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制定了为期3年的项目实施方案,根据托举对象个性化需求提出了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培养措施;
②与托举对象工作单位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落实了工作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在项目中的责任;
③组建了由5名以上专家(其中正高职称专家3名以上)组成的培养团队,其中至少1名正高职称专家承担指导、扶持主要责任;
④在人才举荐、扶持、评价方面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
三、推荐与申报
1.推荐人选。申报单位开展推荐工作:推荐对象须经本单位有关会议审议通过。推荐工作中应坚持学术导向,坚持客观公正,坚持专家主导,避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倡导科学精神,确保科学性、权威性和公信力。
2.申报项目。请各学院按照预通知要求尽快做好申报准备,可推荐1-2名托举对象(若推荐2名,其中1名必须为年轻优秀科技人才托举对象),待正式申报通知下发后,及时报送(暂定于2020年3月23日12:00前)下列材料:
1.申报单位根据推荐对象制定的3年项目实施方案。
2.《湖南省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书》(请按参照版准备)。
3.推荐对象相关材料纸质文本(装订成册):
①身份证复印件;
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③有关证明材料,包括: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主要科技成果目录,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技术应用证明材料,获得市厅级以上表彰奖励的证明材料。
4.推荐对象工作单位关于申报材料非涉密证明。
5.申报单位推荐工作情况报告(须写明组织推荐、评审工作情况)。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邱佳
联系电话:85258137 13786175366
联系邮箱:46564048@qq.com
因时间紧迫,请提前做好宣传发动和申报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2020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预通知
2.湖南省科技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书(参照版)
科学研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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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