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领域)简介及研究方
建筑与城乡规划方向师资力量较强,目前拥有专任教师57人,包括教授6人,副教授16人,讲师30人。学历层次较高,其中具有博士学位23人。同时,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5人,注册规划师8人,省级学科带头人1人,外聘兼职教授10人。拥有独立的教学及办公大楼,有专业设计教室、实验室、资料室、展厅、学术报告厅等,图书资料充足,培养环境与条件较为完善。近5年来,本方向教师共承担科研项目50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基金项目7项,省部级科研项目20余项。出版学术专著1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150余篇,获省部级科研优秀成果奖4项。本方向立足区域和行业,注重复合型、高素质专业人才培养,为社会输送了大批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城乡建设高级应用型人才。
登录入口建筑学院现为中国建筑学会建筑教育评估分会理事单位、中国建筑学会团体会员,拥有湖南省城市规划研究设计院等一批优秀实习基地,建立了良好的校企联合人才培养机制。建筑学专业已通过住建部专业评估,获得建筑学学士学位授予权,城乡规划专业目前正积极准备专业评估工作。学院拥有建筑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于2009年开始招收土木水利工程专业建筑与城乡规划两个方向硕士研究生,目前已培养多届研究生。
序号 |
研究方向 |
1 |
建筑设计(含建筑历史等方向) |
2 |
城乡规划与人居环境设计 |
3 |
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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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培养目标
培养面向未来国家建设需要,适应未来科技进步,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的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熟悉专业前沿,了解相关交叉学科领域,具备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工程实践能力,具有良好的创新能力和国际视野的地域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地域建筑历史与理论、城市(村镇)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与人居环境设计、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等方向的创新型应用人才。
三、培养方式
1.采用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脱产培养方式,实行导师负责制,导师负责研究生的业务指导和思想政治教育,并组成以研究生指导教师为主的研究生指导小组,负责研究生的培养和考核。
2. 跨学科报考或其本科为非 5 年制建筑学和城乡规划专业的硕士生应根据研究方向补修本学科本科骨干课程 2 门。
四、学制与学分
1.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全国专业学位教指委对学制有明确规定的以教指委要求为准。
2.课程学习时间原则上为一年。
3.最低学分要求
总学分 |
课程总学分(26学分) |
必修培养环节学分 (8学分) |
学位论文学分(34学分) |
学位基础课 |
选修 课程 |
专业实践 |
开题 报告 |
学位论文 |
公共基础课 |
专业基础课 |
68 |
6 |
12 |
8 |
6 |
2 |
34 |
五、课程设置
课程 类别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开课 时间 |
开课学院 |
备注 |
学位基础课 |
公共 基础 课 |
G1211001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2 |
Ⅱ |
|
必修6学分 |
G1211002 |
自然辨证法概论 |
1 |
Ⅰ |
|
G1311003 |
工程硕士英语 |
2 |
Ⅰ |
|
G1212001 |
工程伦理 |
1 |
Ⅱ |
|
专业基础课 |
G1011007 |
高等工程数学 |
3 |
Ⅰ |
|
至少选12学分 |
Z1711001 |
建筑设计与实践 |
2 |
Ⅰ |
建筑学院 |
Z1711002 |
建筑创作方法论 |
2 |
Ⅰ |
建筑学院 |
Z1711003 |
注册建筑师、规划师理论与实践 |
2 |
Ⅰ |
建筑学院 |
Z1711004 |
中国古建筑史论 |
2 |
Ⅰ |
建筑学院 |
Z1711005 |
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 |
2 |
Ⅰ |
建筑学院 |
Z1711006 |
城乡规划理论与实践 |
2 |
Ⅰ |
建筑学院 |
Z1711007 |
城市设计理论与前沿 |
2 |
Ⅰ |
建筑学院 |
Z1711008 |
城市与区域规划系统工程 |
2 |
Ⅰ |
建筑学院 |
Z1711009 |
区域分析与区域规划 |
2 |
Ⅰ |
建筑学院 |
Z1711010 |
城乡人居环境理论与实践 |
2 |
Ⅰ |
建筑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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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课程 |
专业选修课 |
Z1712001 |
建筑设计实践:高层建筑 |
2 |
Ⅱ |
建筑学院 |
至少选8学分 |
Z1712002 |
建筑设计实践:大型公共建筑 |
2 |
Ⅱ |
建筑学院 |
Z1712003 |
建筑遗产保护理论与实践 |
2 |
Ⅱ |
建筑学院 |
Z1712004 |
BIM与建筑数字技术应用 |
2 |
Ⅱ |
建筑学院 |
Z1712005 |
乡村发展与规划实践 |
2 |
Ⅱ |
建筑学院 |
Z1712006 |
城市设计实践进展 |
2 |
Ⅱ |
建筑学院 |
Z1712007 |
GIS技术与应用 |
2 |
Ⅱ |
建筑学院 |
Z1712008 |
城市社会学与社区规划 |
2 |
Ⅱ |
建筑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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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选修课程 |
G1312001 |
英语口语(选修) |
2 |
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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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素质课程 |
Z1712009 |
文献阅读与论文写作 |
2 |
Ⅱ |
建筑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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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环节 |
开题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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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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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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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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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英语实行免修申请制度。
2.跨学科报考的硕士生需根据研究方向补修本学科本科骨干课程2-4门(具体课程名称由导师制定),补修课程不列入培养计划,不计学分,但必须通过课程考核,由学院负责检查和审核。
六、必修环节及要求
1.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计2学分
在导师的指导下,在查阅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做选题报告,确定研究课题。开题报告时间定为第三学期末至第四学期初。学生应根据导师要求,撰写书面选题报告,并制作幻灯片汇报材料。选题报告内容应包括: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与实践进展综述、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预期研究成果、存在的困难与解决途径。学院组织开题报告答辩委员会进行答辩,通过开题答辩方可正式进入论文研究阶段。
2.专业实践,计6学分
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6月,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1年。专业实践主要为科研与生产实践工作,包括社会调查、室内外调研、科研实验与分析、设计院与专业管理部门实习等。由导师负责安排、检查和指导,最后写出考核评语。经学院认定,通过此考核者此项记6学分。
3.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参照登录入口《关于提高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的若干规定》,学院组织中期检查答辩委员会。硕士生中期答辩需汇报已完成的研究工作(已取得的成果),拟完成的研究工作(预计获得的成果),如期完成整个论文工作的可能性,存在的问题与困难;以及后期工作计划等。通过中期检查答辩方可在完成毕业论文后申请毕业答辩。
4.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
学习期间,研究生必须在在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或录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并且论文要以登录入口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否则,不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七、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的基本标准:论文选题科学,论文的基本论点、结论和建议应有学术价值或对经济社会建设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论文内容应体现出作者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应反映出科学的研究方法和较熟练的技能;应具有新的见解和一定的科研或技术成果。论文具有科学性,专业性较强,逻辑清楚,文字表达准确,图表规范清晰,引用资料必须标注出处,参考文献写作规范。
论文字数要求通常在3万—7万字之间,其他具体要求参照登录入口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有关规定。
遵守学术道德,如有抄袭剽窃和请人代写等行为,按学校有关规定对有关学生和导师进行严肃处理。
学位点负责人签名: 主管院长签名:
学院公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