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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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6日 来源: 作者: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教学和人才成长规律,秉承“博学、力行、守正、拓新”校训精神,坚持“德育为先、知识为本、能力为重、全面发展”育人理念,突出科教融汇,夯实科学教育根基,彰显工程教育特色,培养“底色亮、实践强、善创新、敢担当”,具有可持续发展和文化传承理念,系统掌握城乡规划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熟悉与规划领域相关的人文、伦理、法律、法规、标准及工程管理、项目决策等知识,具备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建筑设计等方面综合性问题研究分析和设计开发的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和行业精英。

毕业生能在国土空间规划、房地产开发、交通与市政工程规划、景观规划设计以及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等行业领域从事相关的规划、设计、科研、施工、决策咨询和管理等工作,学生毕业五年后能成为规划设计工程师、工程项目经理、咨询策划工程师、城乡政策研究员、环保工程师或管理机构的部门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