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
为倡导奋发向上、积极进取的学习风气,激发广大学生刻苦求知、开拓创新的热情,在大学生中树立优秀大学生标杆,充分发挥优秀学生典型在学风建设和人才培养中的作用,请各学院按照《登录入口”百优十星大学生”评选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第十四届”百优十星大学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百优大学生”的申报
时间: 3月23日至3月28日
申报方式:各申报个人或团队把1500字左右的典型事迹材料、照片以及登记表(见附件)交到学院,由学院予以筛选、推荐。
2.“百优大学生”的答辩
时间: 3月28日
学院组织通过初审的立项班级进行集中答辩,在百优大学生基础上推荐“十大长理之星”。
2.“百优大学生”、 “十大长理之星”的推荐
时间: 4月3日
申报方式:学院根据名额分配情况审核学生申报材料,将同意推荐的参评对象的申报材料和登记表,交至学工部。
3. “十大长理之星”名单评定
时间:4月7日至4月18日
形式:学工部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个人和团队进行评审,初步评选出入围“十大长理之星”的名单。
4.“十大长理之星”风采展示
时间:4月19日至5月16日
形式:各学院制作视频文字宣传材料通过报纸、海报、网络等各种媒介在校园内进行风采展示,学工部组织微信平台。
5.“十大长理之星”决选及表彰
时间:5月下旬
形式:入围成员现场展示,组织评委现场评分,根据投票和评委现场评分,评选出最终人选。
二、报送材料要求:
“百优大学生”需报送的材料:
1、附件2:登录入口“百优大学生”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若是团队请填写附件4)
2、附件6:登录入口第十四届“百优大学生”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样表)电子版一份(若是团队请填写附件5)
3、1500字左右的典型事迹材料、照片电子版一份
报送方式:
纸质材料以年级为单位汇总报送至辅导员处(学工办16-307),电子版材料年级汇总以发至2174565921@qq.com。
报送截止时间:2018年3月28日11:00。逾期视为放弃。
三、注意事项
1.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评选活动作为加强学校学风建设的重要措施和内容,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以及对受表彰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
2. 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学生学习《登录入口”百优十星大学生”评选办法》文件精神(学生手册2017版106页),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公正、公平、公开地推选出真正优秀的学生。
附件:
1, 附件1:登录入口第十四届“百优大学生”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样表).xlsx
2, 附件2:登录入口“百优大学生”登记表.doc
3, 附件3 :登录入口第十四届“十大长理之星”申请基本情况汇总表(样表).xlsx
4,附件4:“十大长理之星”登记表(团队).doc
5,关于建筑学院开展第十四届“百优十星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doc
学生工作部(处)
建筑学院学工办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