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研究生“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及《2021-2022学年“五四评优”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等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学院审议,拟推荐戴玲枫等6名同学为2021-2022学年研究生“五四评优”先进个人,名单如下:
一、推荐参评“五四青年奖章”(1人)
戴铃枫
二、推荐参评“十佳团学干部”(1人)
戴铃枫
三、推荐参评“十佳团支书”(1人)
贺可意
四、“优秀团员”(1人)
王宇
五、“优秀团学干部”(1人)
贺可意
六、“科技创新先进个人”(1人)
李婧琦
七、“社会实践先进个人”(1人)
康鑫维
八、“文体活动先进个人”(1人)
段健
公示期为2022年4月6日-8日,对上述名单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反映至学院学工办周芳老师处,电话186 7031 5662,逾期不再受理。
建筑学院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