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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程改革工作考生问答

发布日期:2023-12-26    作者:     来源:     点击:

专业课程改革工作考生问答

 

近日,发布《市考委关于深化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课程改革的通知》(津考委高发〔20233号)文件。为帮助考生更好地理解文件有关内容,及时按照文件相关调整内容规划本人下一步专业课程考试安排,现就有关考生关心的问题做出解答。

1我市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调整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等文件要求,我市开展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调整,并妥善安排新旧专业计划替代方案等项工作。

2.津考委高发〔20233号文件包含哪些主要内容?

文件包含专业调整方案、新旧专业计划替代方案及停止网络助学试点项目等内容,有3个附件。附件1为《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名称调整对照表》,该表可查询原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对应调整后的新专业名称及专业代码。附件2为《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新专业课程计划》,是调整后各专业的新专业课程计划。附件3为《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新旧专业课程计划替代方案》,是现行专业课程计划(以下简称“旧专业计划”)的课程与新专业课程计划(以下简称“新专业计划”)课程之间设置的替代关系。

3.天津涉及哪些专业进行调整?

全部的开考专业(含停考过渡专业,以下同)。

具体分两种情况。一是,2024年上半年仍开考的专业(含停考过渡专业,以下同),其专业名称(含专业代码)、专业课程计划均进行调整。二是, 2023年下半年办理毕业的考生,按新、旧专业计划均可申请毕业,毕业证专业名称使用新专业名称。

4 专业名称什么时间调整?对考生有什么影响吗?

2023年下半年起使用新专业名称。

调整后,自学考试的专业名称更加规范,与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专业的专业名称完全相同,更有利于考生毕业后在社会上使用。如参加研究生、公务员等考试,在报名时对原毕业专业名称的要求等。

5.专业课程计划变化是否会增加考生毕业难度?

本次专业调整,专业课程有增有减,但总体没有大幅度变化。一般本科专业不低于14门课程(含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专科专业不低于15门课程,专业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与之前专业计划比较总体相当,且更注重考生应用能力培养,适当增加实践课程。考生要具体看本人考试专业的调整情况。

6.考生如何知道本人参加考试的专业是怎么调整的?

第一步,在文件附件1中,考生按本人原参加考试专业的专业代码和专业名称找到对应的新专业代码和专业名称;第二步,在文件附件2中,按新专业代码和专业名称找到对应的新专业计划。第三步,在文件附件3中,考生按本人原参加考试专业的专业代码和专业名称找到对应的新旧专业课程计划替代方案。

7.什么时间开始按新专业计划安排考试?

20241月启用新专业计划,并只对新专业计划课程安排考试,旧专业计划课程停止安排考试,所有考生均须参加新专业计划课程的考试。

8.之前宣布2024年起停止办理毕业证的专业, 2023年下半年最后一次使用原专业计划申请毕业吗?

是的。之前宣布2024年起停止办理毕业证的专业,2023年下半年最后一次使用原专业计划、原专业主考学校申请毕业,毕业证书上的名称为新专业名称。

9.考生的旧专业计划考试合格课程还有效吗?

开考专业在籍未毕业考生(简称“在籍考生”)的旧专业计划考试合格课程继续有效,可按文件附件3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新旧专业课程计划替代方案(以下简称“新旧专业计划替代方案”)进行课程替代。考生按本人旧专业代码和专业名称查找即可。特别提醒专业课程替代关系只在规定的专业内进行课程替代,不跨专业使用。

10.对在籍考生设立两年过渡期政策是什么含义?

对开考专业在籍考生设立两年过渡期(从202411日开始至20251231日截止),期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新旧专业课程计划替代方案》实行双向替代,考生根据已合格课程情况,自主选择按新专业计划或旧专业计划申请毕业。考生未合格课程,须参加新专业课程计划中课程或者附件3中“其它替代”课程的考试。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均使用新专业名称。

11.在籍考生选择旧专业计划还是新专业计划毕业呢?

过渡期内,新旧专业计划哪个对本人有利就选哪个专业计划毕业。2026年起天津全部考生均按新专业计划办理毕业。

由于各专业新旧专业计划变化情况不同,如课程门数有增减、外语课由选考调整为必考等。在籍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如某专业原专业计划12门课程,调整后新计划14门课程,显然从课程门数看,选择旧专业计划毕业更有利于考生。反之某专业原专业计划15门课程,调整后新计划14门,调整后课程门数减少,选择新专业计划毕业。

12.在籍考生过渡期政策什么时间结束?

在籍考生过渡期政策2025年底结束, 2026年起天津全部考生均按新专业计划申请毕业。

13.“新考生”可以用旧专业计划申请毕业吗?

不可以。2024年首次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简称“新考生”,新考生执行新专业计划。

14.各专业新旧专业计划替代方案表下面的“注”是什么?

“注”是对相关事项的提示,考生要引起注意并善加使用。如“本专业原课程替代方案保持不变”是该专业更早前制定的替代方案保持不变,更早前的课程与“旧专业计划”替代后再替代新专业计划课程。

“其它替代”是特别为在籍考生安排的外语替代课程,过渡期内,考生可按新课程编号报考,替代旧专业计划课程。

15. 考生已取得几门合格课程成绩,根据新旧专业计划替代方案,如何查看到本人专业考试现状?

为配合天津专业课程改革工作,更好地服务自考生,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新开发完成“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系统将根据新旧专业计划替代方案,系统自动进行新旧专业计划课程替代。考生可进入系统的考生端“毕业自审”栏目(202412日上线),查看到本人的全部合格课程和“毕业自审”的结果,页面明确已通过和未通过课程的具体情况。

16.考生获得高自考本科学历,可以申请学士学位吗?

根据有关规定,学士学位由普通高校颁发,相关颁发条件也由各高校制定。考生在参加高自考本科考试过程中,尽早与专业所属主考学校相关部门保持联系,掌握该校学位申请的条件。特别提醒考生在办理毕业申请前再次向主考学校确认办理学士学位有关问题,以免办理毕业证后因申请学位条件不足而无法进行补充或完善专业课程成绩。取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后,自行到专业主考校申请办理学士学位。

17.咨询渠道

1)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咨询电话:23753333

2)各区咨询电话

序号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1 和平区自考办 27113425
2 河西区自考办 28379077
3 南开区自考办 23346508
4 河北区自考办 26288183
5 河东区自考办 24136312
6 红桥区自考办 27272149
7 东丽区自考办 24392336
8 西青区自考办 27940982
9 津南区自考办 88511003
10 北辰区自考办 85307232
11 滨海新区(塘沽)自考办 25861367
12 滨海新区(汉沽)自考办 67963755
13 滨海新区(大港)自考办 60989979
14 蓟州区自考办 29142513
15 宝坻区自考办 82627803
16 宁河区自考办 59659851
17 静海区自考办 28942360
18 武清区自考办 60911805

 

3)各主考学校咨询电话

序号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1 天津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60214380
2 天津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3540053
3 天津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58122261
4 天津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88186392
5 天津外国语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3242205
6 天津城建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3864890
7 天津商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6675774
8 中国民航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4092559
9 天津医科大学成教学院 83336023
10 天津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59596258
11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8175375
12 登录入口继续教育学院 0731-85647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