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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下半年函授主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0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函授站(点)、各位同学:

现将2015年下半年各个年级主要工作安排通知你们,请对照统一面授时间,严格按照教学工作计划的课程、面授时数安排(参加)教学。具体安排如下:

一、 2015年下半年各年级面授时间安排:

年 级

长 沙 站

外 站

2012级(高升本) 2014级

11月5日—— 11月20日

9月10日—— 9月25日

2011级(高升本)

10月10日—— 10月20日

10月10日—— 10月20日

2013级(高升本) 2015级

11月5日—— 11月20日

11月7日—— 11月22日

二、开课安排:2015年下半年开课情况是:2014级各个专业开设第四学期的课程;2015级各个专业开设第二学期的课程。2011级、2012级、2013级高升本班分别开设第十学期、第八学期、第六学期的课程。

三、2011级高升本班(毕业班)除完成第十学期正常教学工作外,必须做好:

1、毕业生图象信息采集:按规定的要求,各站点必须在2015年9月底前办理好2011级高升本班毕业生的图象信息采集工作,并将照片等资料交教务部祝老师(联系电话:0731-85647269)。

2、2011级高升本班集中面授期间,将进行毕业答辩,答辩的时间由函授部、函授站和指导老师确定,由函授部梁老师(0731-85647226)统一协调,答辩工作在2015年10月20日以前完成;毕业论文(或设计)文本等资料请于2015年10月31日前统一寄送函授部存档。

3、认真组织2011级高升本班毕业生的重修考试。各站点在安排毕业重修考试时,原则上每生不超过四门课程。函授站应该严格按照重修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向学生公布开课、考试具体时间等。毕业重修考试,应统一安排考场、监考人员,请函授站负责人督促组织考试工作,严肃考风考纪。为了方便组织考试,请各站点将填好的重修统计表和重修考试安排表在2015年9月5日前寄交函授部,函授部将按要求寄出毕业重修考试试卷,2015年10月31日之前必须上报重修成绩。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 0731-85647225。

4、请各函授站将2011级高升本毕业班学生的“高等学校毕业生鉴定表”、“新生报名登记表或新生录取花名册(复印成A4纸张的格式)”,注明学号,并按学号顺序排列整齐,在2015年10月31日之前寄函授部黄老师。电话:0731-85647222。

四、2014级(专科、专升本班)集中面授期间,除完成第四学期正常教学工作之外,还将布置在第五学期完成的毕业设计(论文)和综合实践等教学任务,请各位同学务必参加。

五、2015年下半年集中面授时,教学计划中有需要在本学期安排的课程设计、实习、技能、实践等实践环节教学内容的,请站点按要求布置给学生,并告知学生完成时间和回收相关资料的时间。同时收回在以前学期布置应在本学期收回的课程设计、实践报告等资料。

六、请各个函授站点按照以上时间安排各个年级各个专业的集中面授教学,并严格按照函授部规定的工作流程、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七、在面授期间,请各个函授站做好各项工作,为同学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八、请各函授站点做好2014级函授学生毕业前的资料收集及整理工作。

九、2015年全国成人高考于2015年10月进行,请各函授站点做好考前报名等相关工作。

继续教育学院函授与网络远程教育部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