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题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典解释的意义和方法
主要内容:基于立法者有限理性的假设、社会生活变动不居的客观事实和语言文字固有模糊性的难以根除,《民法典》不可能对未来发生的案件作出事无巨细的规定,《民法典》必然存在法律漏洞。作为《民法典》内在体系集中体现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然会对《民法典》的条文解释和漏洞填补发挥重要作用。在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案件中,无论是对该规范进行文义解释、体系解释、历史解释,还是目的解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以起到增强说理的作用;在无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案件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以起到法律漏洞填补的作用。
报告人:方新军
报告人所在单位: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
报告人职称/职务及学术头衔:党委书记、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时间:2024年10月12日(星期六)上午10:00
地点:登录入口金盆岭校区第四教学楼一楼报告厅
报告人简介:
方新军,男,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民法基础理论、债法。中国法学会理事、江苏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省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破产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苏州大学领军人才特聘教授。英国牛津大学、意大利罗马第一大学访问学者。
承办单位:法学院 通识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