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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23日 来源: 浏览量:

各学院(部):      

        为了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做好2011届毕业设计(论文)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与管理
        各学院要严格执行《登录入口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长理工大教〔2008〕52号),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督。在认真总结2010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订切实可行的201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具体计划,并检查落实。各系(专业教研室)要成立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组织执行各项工作,负责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管理。
        二、加强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
        各学院要安排责任心强、有指导经验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助教和首次担任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的教师只安排参加协助指导工作(协助指导学生人数不得超过4人)。
        指导教师对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负责。
        1、课题确定后,指导教师要加强对毕业生实习调研、文献查阅的指导。
        2、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开题报告的指导和审阅,对开题报告要有书面评价,鼓励举行开题报告会。
        3、指导教师应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的指导和定期检查,保证进度正常和质量。要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达到综合训练目的出发,对内容、观点、设计(论文)理念和方法、科学性、逻辑性、撰写规范等方面悉心指导。
        4、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学生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凡因指导教师放任自流、把关不严而出现剽窃他人成果、抄袭别人毕业设计(论文)内容,造成严重影响的,学校将作教学事故处理。
        三、加强检查和过程监控
        学校将对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通报审查结果;对毕业设计(论文)主要环节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各学院要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过程质量监控,严格履行职责。
        1、学院要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对选题情况进行复查,对选题内容与专业培养目标不相符、专业性不强、难度偏低、份量不足、题目过大的选题,要进行整改。
        2、学院要组织前期工作检查。对任务书质量(内容、任务要求、进度安排是否具体明确)、条件保障、学生调研、资料收集、开题报告质量、外文文献翻译等情况进行前期检查。开题报告需经指导教师和专业系(教研室)审查同意后,方可开题。
        3、学院要切实做好中期检查工作。开题之后至毕业设计(论文)完成的过程中,要加强考核,控制进度,解决有关异常情况。到毕业设计(论文)中期阶段,学院要对中期完成情况组织全面、深入的检查,填写《中期检查表》,提交书面检查报告。
        4、学院要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后期检查,主要检查毕业设计(论文)格式、材料齐全程度,指导教师、评阅人评语、答辩组织机构与程序、成绩评定等情况。
        四、加强答辩资格审核,严把评阅、答辩关,认真评定成绩
        各学院应成立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制订答辩程序及安排,审查答辩资格,组织答辩和成绩评定;每个答辩小组不少于4人(含秘书一人),实行指导教师答辩回避制;评阅人、审阅人和答辩小组要按照评分标准合理评阅评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学校将对各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组织检查。
        五、做好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
        各学院应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推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选比例一般占当年毕业生人数的2%左右,并提交《登录入口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从教务处网页下载),将有关材料于学院答辩工作结束后第二天报教务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做好质量评价与总结工作
        各学院成立自评小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须按照《登录入口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对各专业进行自评与总结,并及时提交工作总结。
        七、及时做好文档归档工作
        各学院要按照学校规定,将毕业设计(论文)及相关资料及时归档。要求学生按规定将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资料装袋,并提交刻录的毕业设计(论文)及相关资料光盘二张,一张由学院保存。各学院请按时将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资料袋连同电子文档送交金盆岭校区图书馆A馆。
        八、时间与主要工作安排


时间安排

主要工作

要求

备注

2月21日开始

毕业实习

各学院安排。


3月4日前

落实毕业设计(论文)场所

学院申报,教务处批准,后勤处安排。


3月10日前

各学院报毕业论文(设计)具体工作计划

计划中明确各阶段工作内容与要求。


3月18月前

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查

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开始前进行,并通报审查结果。


3月23日~4月4日

开展前期检查

主要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的准备工作。以学院自查为主(3月23—29日),学校组织抽查(3月30日—4月4日)。


4月25日~5月6日
第10~11周)

中期检查

各学院组织中期全面检查,填写《中期检查表》,并提交书面检查报告。学校组织抽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6月2日前
(第15周)

各学院报送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名单(含职称)、答辩程序、时间、地点等日程安排表

日程表在教务处网页下载区下载;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名单组成应符合学校要求。


6月6日前

答辩资格审查

各学院按要求审查,审查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6月6日~17日
(第16-17)周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与校优秀设计(论文)推荐

各学院组织,学校检查。


6月20~22日

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发文并颁发证书

各学院提交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压缩稿电子文档。


7月9日前

1、各学院认真组织自评、提交本届《毕业设计(论文)总结》;
2、各学院提交《毕业设计(论文)情况汇总表》,《指导教师名单及指导人数统计表》

《毕业设计(论文)总结》格式在教务处网页下载区下载;情况汇总表从系统导出,补充修改后报教务处。


7月9日~9月10日

各学院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文档归档工作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袋(含电子文档)送交图书馆,学院保存电子文档。


                                
教务处
2011年2月20日

附表:寒假期间实验室开放呈报表         

              寒假期间实验室开放呈报表
               学院                                            


实验中心(室)名称

开放实验室房间号

开放时间

用途及人数

责任人

联系电话





































































































































 

学院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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