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已进入后期阶段,为进一步做好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答辩工作
1.精心安排。6月2日前各学院报送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答辩日程安排表,安排表格式在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实践教学管理区下载。每个答辩小组的成员不少于4人(含秘书一人)。
2.学生答辩资格审查。各学院于答辩前完成学生答辩资格审查。未达到毕业设计(论文)要求、不符合答辩条件的学生取消本次答辩资格,进入缓答辩,由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进行整改,待合格后,再安排答辩。6月10日前各学院将缓答辩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经济与管理学院、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等论文抄袭检测试点学院,应提前做好毕业论文检测工作,系统检测结果可作为答辩资格审查依据。
3.组织答辩。6月6~18日(第16、17周)为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周。
(1)营造答辩气氛。各学院答辩场地应悬挂答辩横幅、张贴答辩程序等。
(2)答辩要求。答辩小组组长宣布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开始,宣读答辩小组成员名单;每个学生答辩时间为30分钟左右,其中答辩学生陈述时间15分钟左右;答辩小组老师提问、学生回答问题的时间为15分钟左右。对每个学生的提问一般不少于3个。答辩小组秘书做好答辩记录,答辩小组应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地评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
4.答辩过程检查。学院要做好答辩巡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学校将组织专项检查。
5.成绩报送。各学院应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于6月20日12:00前报送教务处学籍与成绩管理科。
6.对缓答辩的学生、答辩成绩不及格的学生,指导教师要继续指导,在认定毕业设计(论文)材料符合答辩要求后,学院在6月30日组织一次重(补)答辩。7月1日16:00前将成绩补报学籍与成绩管理科。重(补)答辩仍不合格者,可在一年内申请重修。
二、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文档规范工作
1.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文档规范格式按《登录入口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及《登录入口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样张》的要求打印和装订成册(格式在教务处/实践教学/毕业设计区下载),封面颜色为白色。
2.毕业设计(论文)各项文档、材料装订时不得使用夹杆文件夹、鱼尾夹等活动夹。不得有散页、缺页、倒装、漏装,页码混乱、内容要素不全,或未按要求打印、学院专业名称不全或错误等现象。
3.装订完后,资料袋中包括以下材料:成绩评定书一本;设计(论文)正稿一本;需单独装订的图纸(设计类)按标准装订成一本;经、管、文法类专业需提交修改稿一本,修改稿需在文本封面标注“修改稿”字样。毕业设计(论文)各项文档、材料由指导教师负责查收,确认无误后上交学院,再由学院统一转存至图书馆。学院和指导教师对上交材料的质量负责。
4.学生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电子文档,须制成PDF文件。再由学院统一收录制成光盘一式二份,一份留学院,一份交图书馆。
三、做好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推荐工作
1. 基本条件。选题科学,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要求;能够较好地体现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综合应用;毕业设计(论文)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独到见解,或具有一定的实用(参考)价值;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独自一人完成的,且格式规范,通过检测,符合要求。
2. 推荐名额。各学院推选比例一般占当年毕业生人数的2%左右。具体名额见《2011届本科生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指标》(见附1)。
3. 推荐程序。由指导教师推荐,通过检测系统检测,学院答辩委员会答辩评审,学院审定后报教务处。
4. 材料报送。各学院6月17日前提交《登录入口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以及《登录入口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电子表)(格式在教务处表格下载专区/实践教学管理区下载),学生姓名、题目、指导教师(含辅导教师)须核定无误。
指导教师要指导学生将推荐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缩写成3000~5000字(具体格式参照范文,范文格式见附2),并在缩写稿上签字。将缩写稿以及缩写稿的电子(word)文档一同交学院教务办,由教务办汇总后于6月24日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四、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评估和总结
各学院按照《登录入口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认真组织自评与总结、工作总结(格式见教务处/实践教学/毕业设计区下载)于7月4日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学校将对2011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进行抽查。
五、及时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文档归档工作
学院应及时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合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及电子文档清点归档。电子文档(PDF)一份集中保存在学院,另一份电子文档(PDF)与毕业设计(论文)纸质材料于7月1日~9月10日期间送交图书馆(金盆岭校区B馆3楼,联系人:刘老师,电话,82300816,15084893699),同时提交《毕业设计(论文)一览表》及其电子表(excel格式)。
教务处
2011年5月10日
附1:
2011届本科生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指标
学 院 名 称 |
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名额 (篇)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10 |
水利工程学院 |
7 |
土木与建筑学院 |
11 |
汽车与机械工程学院 |
8 |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
5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6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5 |
文法学院 |
4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13 |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
2 |
外国语学院 |
2 |
设计艺术学院 |
7 |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
8 |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
5 |
合 计 |
93 |
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