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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湖南赛区组委会 关于组织参加2011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7日 来源: 浏览量: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和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组委会的通知精神,现就组织参加2011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含本科、高职高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是教育部高教司、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教司共同主办的全国性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目的在于按照紧密结合教学实际,着重基础、注重前沿的原则,促进电子信息类专业和课程的建设,引导高等学校在教学中注重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协作精神;加强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和工程实践能力的训练,提高学生针对实际问题进行电子设计与制作的综合能力;吸引、鼓励广大学生踊跃参加课外科技活动,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二、竞赛内容

1、竞赛题目分为本科生组题目和高职高专学生组题目。

2、竞赛题目包括“理论设计”和“实际制作”两部分,以电子电路(含模拟和数字电路)设计应用为基础,可以涉及模—数混合电路、单片机、嵌入式系统、DSP、可编程器件、EDA软件的应用。参赛队的个人计算机、移动式存储介质、开发装置或仿真器等不得带入测试现场(实际制作实物中凡需软件编程的芯片必须事先下载脱机工作)。

3、竞赛题目具有实际意义和应用背景,并考虑目前教学的基本内容和新技术的应用趋势,对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和学生今后工作起一定的引导作用。

4、竞赛题目着重考核参赛学生综合运用基础知识进行理论设计的能力、实践创新和独立工作的基本能力、实验综合技能(制作与调试),并鼓励参赛学生发扬团队协作精神。

5、竞赛题目在难易程度上,既考虑使参赛学生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基本要求,又能使优秀学生有充分发挥与创新的余地。

6. 2011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仍采用广泛征题、全国统一命题的方式。请各高等院校发动相关教师做好今年竞赛的征题工作,按照《2011年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命题原则及征题要求》,各高等院校命题教师将所命题目于5月15日前报湖南赛区组委会秘书处,湖南赛区组委会秘书处将征题汇总后统一报全国竞赛组委会秘书处。

四、竞赛形式

1、竞赛分为本科生组和高职高专学生组。学生自愿组合,三人一队,由所在学校统一向赛区组委会报名。参赛队数由学校自行确定。设有信息和电子学科及相关专业或已开展电子设计科技活动的高等学校应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竞赛。

2、竞赛题目由全国组委会确定。为鼓励不同类型的高校和不同专业或专业方向的学生都能参加竞赛,全国组委会将根据命题原则,统一编制若干个竞赛题目,供参赛学生选择。

3、竞赛时间为8月31日(星期三)8:00点至9月3日(星期六)20:00点。

4、竞赛所需场地、仪器设备、元器件或耗材由各校提供。

五、竞赛规则

1参赛学生应是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或高职高专学生

2、参赛学生必须按照全国统一时间参加竞赛,按时开始和结束竞赛。参赛的本科生只能选本科生组题目,高职高专学生原则上选择高职高专组学生题目,也可选择本科生组题目。只要参赛队中有本科生,该队只能选择本科生组题目。

3、竞赛期间,参赛学生可以使用各种图书资料和计算机网络资源,但不得以任何方式与队外人员进行讨论交流。教师和其他非参赛队员必须回避参赛队员。

4、竞赛期间,湖南赛区组委会将组织巡视检查,保证竞赛活动公正进行。

5、各学校教务处应在赛区巡视员的监督下按时收回学生的作品(含设计报告和制作实物)并贴赛区统一制作的封条(未按规定封存作品的将被视为违纪并被取消参赛资格)。长株潭地区学校于9月4日中午12:00前、其它地区学校于9月4日17:00前将作品送交湖南赛区组委会秘书处(登录入口云塘校区综合实验楼5楼)。

6、在竞赛中如发现教师参与、他人代做、抄袭与被抄袭、队与队之间讨论、队员与队外人员讨论、不按规定时间发题或上交以及赛前泄题等违纪现象,将取消获奖名次,并通报批评。

六、评奖

1、由湖南赛区组委会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选本赛区的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获奖比例原则上分别为总参赛队数的12%、14%、14%、30%。本科生组、高职高专学生组分开评奖。对于同一题目,同一所学校获得赛区一、二等奖的队数分别不超过3个。优秀参赛队的设计报告及有关材料将报送全国竞赛组委会参加全国评奖。

2湖南赛区组委会将给获得本赛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参赛队颁发获奖证书;并给获得本赛区一、二、三等奖参赛队的指导教师颁发证书。

3、湖南赛区组委会将在竞赛工作结束后评选全国电子设计竞赛组织奖,其评选对象是组织工作优良,参赛面广,参赛成绩好的高等院校。

4、参赛学生的竞赛成绩可记入学生档案。对成绩优秀的参赛学生,各院校在评选优秀生、奖学金及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时应予以优先。

5、竞赛结果实行网上公示制度,公示期15天。

七、其他事项

1、请各学校按要求认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于6月20日前用电子邮件(PDF格式扫描文件和WORD文件)发送至组委会秘书处;也可只用电子邮件发送WORD文件,同时将原件传真或用快件邮寄至组委会秘书处。组委会秘书处设在登录入口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联系人:陈纲、熊亚丽(电话:0731-85258306;传真:0731-85258301)。电子邮件请发送至: 1933616496@qq.com 

2、报名表中指导教师一栏每个参赛队填写不超过2名指导教师。如果在报名时尚不能确定指导教师,可在8月22日前确定。若在8月22日17:00前尚未确定参赛队导教师的将不予颁发指导教师获奖证书。

3、报名时请缴纳报名费,每个参赛队的报名费为400元,于6月20日前转帐或面交赛区组委会秘书处熊亚丽老师。

   账号:18-051401040000158

   账户名:登录入口

   开户行:长沙市农行高云支行

请务必详细填写汇款单位,并在“用途”一栏中注明:电子竞赛。 

3、各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指导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的通知》(教高司[2003]165号)精神,对指导教师的辛勤工作要给予表彰,并应计算一定的教学工作量;成绩优秀的,在教师职务评聘中要给予优先。

 4、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网址为:#;

文件下载站网址为:ftp://ftp.nuedc.com.cn/。

5.送交参赛作品时,需带参赛队报名费汇款凭证复印件(已交现金的学校除外)。

 

湖南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组委会    

2011.4.25 

附件: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湖南赛区报名表

 

学校名称(盖章)                                     


参赛队

  

队员姓名

        

 

辅导老师













































竞赛负责人

     


所属部门


联系

电话


竞赛联络员

     


所属部门


联系

电话










 注:(1)每个参赛队指导教师不超过2名。

(2)如果在报名时尚不能确定指导教师,可在8月22日前确定。在8月22日17:00前尚未确定参赛队导教师的将不予颁发导教师获奖证书。

(3)本表一式两份,可自行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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