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登录入口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精神,上一届教学指导委员会任期已满,学校将组建新一届教学指导委员会。新一届教学指导委员会将充分体现“教授治教”的管理理念,其成员在三年任期中将行使教学政策咨询论证、教学评审、教学奖励审议推荐等方面的职责。为此,请各院(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每个院(部)推荐1名教师。 一、推荐条件 1.爱岗敬业、教学经验丰富、办事公道、作风正派、能充分反映所在教学单位的教师意见; 2.教书育人、治学严谨、教学业务熟练、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效果好,积极开展教学改革研究且取得良好的教学研究成果; 3.学历条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职称条件:教授,年龄条件:男教师不超过57岁,女教师不超过52岁; 4.高校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 5.教学一线教师,原则上不推荐中层以上的领导干部; 6.具备上述1-5项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优先予以推荐: (1)具有国外学习、工作一年以上经历者; (2)曾在企业从事业务工作一年以上者; (3)各级教学名师或校级及以上教学优秀奖者或教学奉献奖获得者。 二、推荐材料与要求 1.被推荐者需填写“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人选信息表”,经学院推荐,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2.请各院(部)于9月14日前将推荐人信息表纸质件交教务处,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85258565。 登录入口 2011年9月5日 附件: 附件1: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人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