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做好2013届毕业设计(论文)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与管理
各学院要严格执行《登录入口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长理工大教〔2008〕52号),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督。在认真总结2012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订切实可行的201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具体计划,并检查落实。各系(专业教研室)要成立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组织执行各项工作,负责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管理。
二、加强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
各学院要安排责任心强、有指导经验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助教和首次担任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的教师只安排参加协助指导工作(协助指导学生人数不得超过4人)。
指导教师对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负责。
1、课题确定后,指导教师要加强对毕业生实习调研、文献查阅的指导。
2、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开题报告的指导和审阅,对开题报告要有书面评价,鼓励举行开题报告会。
3、指导教师应加强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的指导和定期检查,保证进度正常和质量。要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达到综合训练目的出发,对内容、观点、设计(论文)理念和方法、科学性、逻辑性、撰写规范等方面悉心指导。
4、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学生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凡因指导教师放任自流、把关不严而出现剽窃他人成果、抄袭别人毕业设计(论文)内容,造成严重影响的,学校将作教学事故处理。
5、文法学院毕业论文(设计)以研究型成果代替学术性论文与应用性文体的写作要求请参照《登录入口文法学院毕业论文替代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三、加强检查和过程监控
学校将对毕业设计(论文)主要环节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各学院要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过程质量监控,严格履行职责。
1、学院要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对学生开展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要求方面讲座,使学生全面了解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
2、要对选题情况进行复查,对选题内容与专业培养目标不相符、专业性不强、难度偏低、份量不足、题目过大的选题,要进行整改。
3、学院要组织前期工作检查。对任务书质量(内容、任务要求、进度安排是否具体明确)、条件保障(实验条件、设计用房、图书资料等)、学生实习调研、资料收集、开题报告质量、外文文献翻译等情况进行检查。学院应完善开题方式,强化开题管理。建议各专业通过开题报告会、开题答辩等方式进一步严格审核毕业设计(论文)的前期材料,并对课题的研究方法、方案及实现途径等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全面论证,严把开题关,提升学生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重视程度。
4、学院要切实做好中期检查工作。开题之后至毕业设计(论文)完成的过程中,要加强考核,控制进度,解决有关异常情况。到毕业设计(论文)中期阶段,学院要对中期完成情况组织全面、深入的检查,填写《中期检查表》,提交书面检查报告。
5、学院要加强在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的管理。因课题需要在校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须提交《申请表》,明确校外单位指导教师和联系方式,校外单位签署意见,并经学院同意后方可在校外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各学院须做好校外做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的安全工作。
6、继续采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对201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测,并扩大检测比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袭等不良现象,确保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认定与处理办法见《登录入口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测与处理有关规定(试行)》(教通字[2011]18号)文件。
7、学院要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后期检查,主要检查毕业设计(论文)格式、材料齐全程度,指导教师、评阅人评语、答辩组织与答辩程序、成绩评定等情况。
四、加强答辩资格审核,严把评阅、答辩关,认真评定成绩
各学院应成立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制订答辩程序及安排,审查答辩资格,组织答辩和成绩评定;每个答辩小组应不少于4人(含秘书一人),建议采取指导教师答辩回避制;评阅人、审阅人和答辩小组要按照评分标准合理评阅评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学校将对各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组织检查。
五、做好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
各学院应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推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选比例一般占当年毕业生人数的2%左右,并提交《登录入口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从教务处网页下载),将有关材料于学院答辩工作结束后第二天报教务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做好质量评价与总结工作
各学院成立自评小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须按照《登录入口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对各专业进行自评与总结,并及时向教务处提交学院工作总结。
七、及时做好文档归档工作
各学院要按照学校规定,将毕业设计(论文)及相关资料及时归档。要求学生按规定将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资料装袋,并提交刻录的毕业设计(论文)及相关资料光盘二张(套),一张(套)由学院保存。各学院请按时将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资料袋连同电子文档送交金盆岭校区图书馆B馆。
八、时间与主要工作安排
时间安排 |
主要工作 |
要求 |
2月26日开始 |
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动员工作和毕业实习。 |
各学院安排。组织学生集中学习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文件,了解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组织毕业实习。 |
3月10日前 |
落实毕业设计(论文)场所。 |
学院报送毕业设计(论文)地点,如需毕业设计(论文)教室,学院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后勤处安排。 |
3月15日前 |
各学院报毕业论文(设计)具体工作计划。 |
计划中明确各阶段具体工作内容与要求。 |
3月20月前 |
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查。 |
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开始前进行,由学院组织审查,结果报教务处。 |
3月25月前 |
填报2012届毕业生在企业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情况。 |
课题与企业单位生产实际紧密结合,并在该单位做毕业设计(论文),参与企业技术创新和工程开发。《申请表》格式在教务处网页下载。学院批准后,汇总报教务处备案。 |
4月5日前 |
前期检查。 |
以学院自查为主,主要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的准备工作内容:选题、指导教师、任务书、条件保障、文献综述、开题情况等。文科专业自查可根据教学进程而定。学校组织抽查(第7周)。 |
4月29日~5月6日 第10~11周) |
中期检查。 |
各学院组织中期全面检查,填写《中期检查表》,工作进度、工作态度、纪律情况、译文及原文来源等并提交书面检查报告。学校组织抽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
6月7日前 (第15周) |
各学院报送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名单(含职称)、答辩程序、时间、地点等日程安排表。 |
日程表在教务处网页下载区下载;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名单组成应符合学校要求。 |
6月10日前 |
论文抄袭检测与处理。 |
采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进行检测。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
答辩资格审查。 |
各学院按要求审查,审查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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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21日 (第16-17)周 |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与校优秀设计(论文)推荐。 |
各学院组织,学校检查。 |
6月24~26日 |
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发文并颁发证书。 |
各学院提交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压缩稿电子文档。 |
7月5日前 |
1、各学院认真组织自评、提交本届《毕业设计(论文)总结》; 2、各学院提交《毕业设计(论文)情况汇总表》,《指导教师名单及指导人数统计表》。 |
《毕业设计(论文)总结》格式在教务处网页下载区下载;情况汇总表从系统导出,补充修改后报教务处。 |
6月25日~9月10日 |
各学院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文档归档工作。 |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袋(含电子文档)送交图书馆,学院保存电子文档。 |
教务处
2013年2月25日
教通字[2011]18号
登录入口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抄袭检测与处理
有关规定(试行)
为了提高星空体育·(China)官方网站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学术诚信氛围,学校决定从2011年开始采用“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对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特制订本规定。
一、论文抄袭检测
1、本系统实行逐级监督管理,教务处设立管理员账号,负责分配子账号,设定各子账号上传检测篇数,在线查看各子账号检测与使用情况。
2、各学院设定一个子账号,由教务办教务干事统一使用与管理,负责将待检测论文提交到“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检测,检测结果提交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审核,提出审核与处理意见并及时反馈。
3、检测方式。采取毕业设计(论文)全部检测与随机抽取检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检测方式视其实际情况而定,抽取办法另行通知。
4、检测时间。各学院在答辩前三天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检测,其检测结果作为答辩资格审查的依据。
二、检测结果处理
1、“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 只是对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检测提供技术支持,其系统的检测结果只能作为初步认定,是否有抄袭行为,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应组织专家小组进行鉴定,并作出结论。具体检测结果认定与处理方法见下表1:
表1 检测结果认定及处理
结果类别 |
检 测 结 果 |
性质初步认定 |
处理 |
A |
理工科R≤30% 文科R≤40% |
通过检测 |
是否修改由指导教师或学生自定。 |
B |
理工科30﹪<R<50﹪ 文科40﹪<R<60﹪ |
疑似有抄袭行为 |
修改后复检,复检通过后参加缓答辩; 复检仍未通过,学院确定三人专家组进行鉴定,根据认定结果作出:论文修改后答辩;或取消答辩资格,成绩计“不及格”,一年内重修毕业设计(论文)。 |
C |
理工科R>60﹪ 文科R>70﹪ |
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 |
学院确定三人专家组进行鉴定。1.如确认毕业论文不存在严重抄袭行为,按B类处理。2.如确认毕业论文存在严重抄袭行为,专家组写出鉴定报告,学院签署意见后,报校教务处备案,同时取消答辩资格,成绩计“不及格”,学生需在一年内重修毕业设计(论文) |
注:R为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
2、系统检测结果认定毕业设计(论文)文字复制比≥40%的不得评为优秀。对学院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教务处将进行抽测,抽测未通过者,取消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资格。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2011届起试行,2012届执行。
教务处
2013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