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教学工作平稳顺利开展,特就本学期教学工作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开学课程补考工作安排。
1、考试时间:9月7日-9月11日,详见考表安排。
2、参考对象:(1)上学期初修课程期末考试不及格的学生;
(2)上学期期末考试已办理缓考手续的学生;
(3)毕业年级的学生;
(4)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文件规定必须重修的课程除外)。
3、注意事项:(1)考表中未安排的课程不另行安排考试;
(2)毕业年级及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请到本人所在学院教务办办理插班考试手续。
二、本学期请申请查分的学生于9月6日前提交查分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三、因上学期选课后,部分教学任务有所调整,请各位同学在上课前最好重新查询各自的课程表。如有疑问请与各学院教务办联系。
四、针对各类特殊情况选课的,如专升本学生、延长学习年限、辅修(双学位)专业,缓交学费、转专业、转学、留级以及毕业班特殊情况选课,请查看选课系统http:\\210.43.188.41\滚动通知《关于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选课的通知2》,严格按时间分类选课。
五、重修选课的学生请检查各自的课程表,注意如果重修的课程是大一第一学期的课程,需要等到第四周才能查询新生课程表。如有疑问请与各学院教务办联系。
六、按照2013年7月9日所发《关于做好2012级优秀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学生转专业报名与面试工作,做好转入转出学生学籍资料的交接工作;
七、按照《登录入口普通本专科生学年电子注册暂行办法》,认真做好在校生新学年学籍注册工作。没有按规定进行新学年注册的学生,不能选课和参加课程考试。
八、开学课程补考工作结束后,各院(部)教务办应在第二周星期六前将补考成绩从网上报送完毕。
教务处
201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