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已进入后期阶段,为进一步做好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答辩工作
1.精心安排。5月30日前各学院报送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答辩日程安排表,安排表格式在教务处网页下载专区/实践教学管理区下载。每个答辩小组的成员不少于4人(含秘书一人)。
2.认真做好论文抄袭检测和学生答辩资格审查工作。论文抄袭检测与处理工作按照《关于对2014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抄袭检测的通知》(教通字[2014]4号)要求进行。各学院于答辩前完成学生答辩资格审查。未达到毕业设计(论文)要求、不符合答辩条件的学生取消本次答辩资格,进入缓答辩,由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进行整改,待合格后,再安排答辩。各学院及时将缓答辩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实践与创新教育科备案。
3.组织答辩。
(1)营造答辩气氛。各学院答辩场地应悬挂答辩横幅、张贴答辩程序等。
(2)答辩要求。答辩小组组长宣布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开始,宣读答辩小组成员名单;每个学生答辩时间为30分钟左右,其中答辩学生陈述时间15分钟左右;答辩小组老师提问、学生回答问题的时间为15分钟左右。对每个学生的提问一般不少于3个。答辩小组秘书做好答辩记录,答辩小组应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地评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
4.答辩过程检查。学院要做好答辩巡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学校将组织专项检查。
5.成绩报送。各学院务必于6月22日24:00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网上报送并同时将成绩纸质件报送教务处学籍与成绩管理科。
6.对缓答辩的学生、答辩成绩不及格的学生,指导教师要继续指导,在认定毕业设计(论文)材料符合答辩要求后,学院在6月29日前组织完成重(补)答辩。6月30日前完成重(补)答辩成绩网上绩报送并同时将成绩纸质件报送教务处学籍与成绩管理科。重(补)答辩仍不合格者,可在一年内申请重修。
二、毕业设计(论文)文档规范工作
1. 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文档规范格式按《登录入口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及《登录入口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样张》的要求打印和装订成册(格式在教务处/实践教学/毕业设计区下载),封面颜色为白色。
2.毕业设计(论文)各项文档、材料装订时应使用胶装,不得使用夹杆文件夹、鱼尾夹等活动夹。不得有散页、缺页、倒装、漏装,页码混乱、内容要素不全,或未按要求打印、学院专业名称不全或错误等现象。
3.装订完后,资料袋中包括以下材料:成绩评定书一本;设计(论文)正稿一本;需单独装订的图纸(设计类)按标准装订成一本;经、管、文法类专业需提交修改稿一本,修改稿需在文本封面标注“修改稿”字样。毕业设计(论文)各项文档、材料由指导教师负责查收,确认无误后上交学院,再由学院统一转存至图书馆。学院和指导教师对上交材料的质量负责。
4.学生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电子文档,须制成PDF文件。再由学院统一收录制成光盘一式二份,一份留学院,一份交图书馆。
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工作
1. 基本条件。选题科学,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要求;能够较好地体现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综合应用;毕业设计(论文)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独到见解,或具有一定的实用(参考)价值,成果突出;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独自一人完成的,且格式规范,通过检测,符合要求。
2. 推荐名额。各学院推选比例一般占当年毕业生人数的2%左右。具体名额见附表(2014届本科生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指标)。
3. 推荐程序。由指导教师推荐,通过检测系统检测,学院答辩委员会答辩评审,学院审定后报教务处。
4. 材料报送。各学院6月20日前提交《登录入口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以及《登录入口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电子表)(格式在教务处表格下载专区/实践教学管理区下载),学生姓名、题目、指导教师(含辅导教师)须核定无误。
指导教师要指导学生将推荐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缩写成3000~5000字,并在缩写稿上签字。将缩写稿以及缩写稿的电子(word)文档一同交学院教务办,由教务办汇总后于7月4日前交教务处实践与创新教育科。
四、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评估和总结
各学院认真组织自评与总结,并将最终的《2014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一览表》、《指导教师名单及指导人数统计表》和工作总结(格式见教务处/实践教学/毕业设计区下载)于7月10日前交教务处实践与创新教育科。学校将对2014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进行抽查。
五、毕业设计(论文)文档归档工作
学院应及时将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合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及电子文档清点归档。电子文档(PDF)一份集中保存在学院,另一份电子文档(PDF)与毕业设计(论文)纸质材料于7月12日~9月12日期间送交图书馆(金盆岭校区B馆3楼,联系人:刘老师,电话,82300816,15084893699),同时提交《毕业设计(论文)一览表》及其电子表(excel格式)。
附表:
2014届本科生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指标
学 院 名 称 |
毕业生人数 |
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名额 (篇)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582 |
12 |
水利工程学院 |
325 |
7 |
土木与建筑学院 |
613 |
12 |
汽车与机械工程学院 |
445 |
9 |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
306 |
6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356 |
7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303 |
6 |
文法学院 |
196 |
4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603 |
12 |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
114 |
2 |
外国语学院 |
79 |
2 |
设计艺术学院 |
339 |
7 |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
358 |
7 |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
254 |
5 |
合 计 |
98 |
教务处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