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等文件有关精神、《登录入口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等文件有关精神,为做好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学院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一)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分管副院长审定博士研究生录取办法,确定拟录取名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处理录取日常工作。
(二)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本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成员由博士生导师组成,组织开展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提出拟录取名单。
(三)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复试工作安排成立复试小组,一般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
二、录取原则
(一)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按导师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四)为了提高培养质量,优先录取全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
三、录取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考核合格。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英语成绩不低于50分,业务课成绩不低于50分,总分不低于180分。
(四)复试成绩不低于60分。
四、录取办法
(一)导师招生数按照学院当年导师博士招生计划数执行。优先录取导师招生计划内报考本专业导师的符合录取基本条件的考生。
(二)报考同一博导的考生人数超过导师招生名额数时,超额考生可以提出申请转入同一专业其他导师名下,但需经学院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以及报考导师、拟转入导师同意。
(三)导师招收博士生需缴纳博士生资助基金,导师未缴纳拟录取博士研究生资助基金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生。
(四)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0.5+复试成绩×0.5。
五、录取类别
本次博士研究生招生优先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
非应届硕士毕业生须于6月7日前将本人全部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寄或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寄者以邮戳为准),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6月25日前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档案室。逾期不转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六、奖助学金及学费
1、学校为非定向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
2、学费标准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为准。在入学报到时须交清第一年的学费(详情见录取通知书)。
七、面试
时间:2019年5月13日上午9:00
地点:云塘校区工二B413
面试流程:两分钟英文自我介绍;导师提问。
注意事项:面试时请提交《登录入口博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登录入口研究生院招生网页下载中心可以下载)、硕士毕业论文。
八、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5月13日由校医院组织体检,抽血:8:00-9:00(云塘校区校医院),其他项目检查:8:30-12:00,考生须准备一张一寸照片贴在体检表上。体检费标准:85元/人。
九、录取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在学院网站公布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
(二)客观公正地做好录取工作,5月14日前,学院将博士生资助基金到财务处统一办理好后,再把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经学校审批后,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录取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决不出现徇私舞弊行为。接受研究生院、校纪检监察处对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者可向我院研招办反映,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学校纪检监察处反映。
纪检监察处联系方式:0731-85258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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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7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等文件有关精神、《登录入口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等文件有关精神,为做好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学院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一)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分管副院长审定博士研究生录取办法,确定拟录取名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处理录取日常工作。
(二)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本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成员由博士生导师组成,组织开展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提出拟录取名单。
(三)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复试工作安排成立复试小组,一般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
二、录取原则
(一)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按导师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四)为了提高培养质量,优先录取全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考生。
三、录取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考核合格。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英语成绩不低于50分,业务课成绩不低于50分,总分不低于180分。
(四)复试成绩不低于60分。
四、录取办法
(一)导师招生数按照学院当年导师博士招生计划数执行。优先录取导师招生计划内报考本专业导师的符合录取基本条件的考生。
(二)报考同一博导的考生人数超过导师招生名额数时,超额考生可以提出申请转入同一专业其他导师名下,但需经学院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以及报考导师、拟转入导师同意。
(三)导师招收博士生需缴纳博士生资助基金,导师未缴纳拟录取博士研究生资助基金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生。
(四)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0.5+复试成绩×0.5。
五、录取类别
本次博士研究生招生优先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
非应届硕士毕业生须于6月7日前将本人全部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寄或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寄者以邮戳为准),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6月25日前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档案室。逾期不转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六、奖助学金及学费
1、学校为非定向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
2、学费标准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为准。在入学报到时须交清第一年的学费(详情见录取通知书)。
七、面试
时间:2019年5月13日上午9:00
地点:云塘校区工二B413
面试流程:两分钟英文自我介绍;导师提问。
注意事项:面试时请提交《登录入口博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登录入口研究生院招生网页下载中心可以下载)、硕士毕业论文。
八、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5月13日由校医院组织体检,抽血:8:00-9:00(云塘校区校医院),其他项目检查:8:30-12:00,考生须准备一张一寸照片贴在体检表上。体检费标准:85元/人。
九、录取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在学院网站公布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办法。
(二)客观公正地做好录取工作,5月14日前,学院将博士生资助基金到财务处统一办理好后,再把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经学校审批后,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录取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决不出现徇私舞弊行为。接受研究生院、校纪检监察处对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有异议者可向我院研招办反映,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学校纪检监察处反映。
纪检监察处联系方式:0731-85258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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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