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网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发布时间: 2017-06-21 11:01:38 浏览量:
计通学院[2017]6号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上网信息保密管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和学校、学院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学校保密委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产生、提供、制作上网信息的全院各单位。
第三条 学院切实加强对上网信息保密审查和管理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保密工作制度,层层落实保密工作责任。成立网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小组,组长:党政负责人,副组长:学院班子成员,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学院网站发布信息账号分配:各行政科室负责人。各科室对发布的信息负责登记、对信息安全负责。
第四条 实行上网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上网、谁负责”的工作要求,执行“严格审查、明确责任、确保安全”的工作原则。
(一)提供上网信息或上网公布信息,必须经过本单位的保密审核批准,未经保密审查和批准,不得擅自上网公布信息,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二)上网信息保密审查审批程序。上网信息涉及的工作内容由相应的学院分管领导初审,再由学院审批主管领导审批。
第五条 对学院各单位接收的上级信息、文件材料等,特别是标有密级的文件,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随意在网上公布。
第六条 对上网信息是否属于国家秘密,以及密级不明确或有争议的事项,要报送学校业务主管部门或校保密委办公室审定。在审定结果未获答复之前,不得上网。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电子邮件和QQ等网络通讯方式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利用网站、网页上开设的电子公告系统、论坛等发布、谈论和传递国家秘密信息。
第八条 建立上网登记制度。学院相应的信息发布员对上网发布的信息的来源、内容、上网时间以及具体责任人等作详细记录,做到专人管理。
第九条 各单位发现网上有国家秘密信息泄露或可能泄露的情况时,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查清泄密的渠道和原因,并及时向学院党委报告,学院及时向校保密委办公室报告。
第十条 对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泄密隐患或泄密事件的,视情节追究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责任。触犯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学院各单位明确一名新闻通信员负责新闻报道,通信员由各单位宣传委员或支部书记担任。各通信员应将本单位的重要新闻及时报送党政办,由党政办审核发布,每单位每学期不少于三篇新闻报道。
第十二条 网络新闻内容及格式基本要求
1、时效性:新闻内容应讲究新闻的时效性和新闻价值,重要新闻上传不超过1天,一般新闻上传不超过2天。
2、准确性:新闻要准确、真实,字、词、句、标点准确无误。常见错误如人名,包括领导和外来嘉宾,错别字、语句不通顺或其它明显错误。
标题要简洁明了,用词恰当,语句简明通顺。关于用词请参展新华社发布的不得使用的系列词语,比如亲自、重要等。
3、规范性: 来源请填写单位。文末备注文字作者和图片作者(请遵行),方便联系核实。
正文规范:字体宋体,小四,行间距24磅。
照片规范:照片清晰美观,重要新闻不超过5张、一般新闻不超过3张,大小不能超过200K,如超过无法显示。位置:图片可采用图片、文字结合,图片根据内容放在文档中也可。
比例:宽度固定500像素,高度为375或333像素。可适当调整亮度、清晰度,但不得拉伸变形或使用美图等照片美化软件制作合图。
4、一般新闻格式
标题:单位(一律使用规范性简称)+开展什么活动
内容:时间只写月、日、上下午,不写几点;活动地点、嘉宾写清楚,领导或来宾职务和名字一定要准确无误,第一段领导职务+名字,如院党委书记某某某,第二段出现只写名字。
第一段写明某某学院,标题和正文中不使用我院,用**学院或者省略。
第二段主体:活动的内容、开展情况,要简洁、通顺。
第三段结尾:活动意义具体实在,不夸张。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院党委负责解释。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2017.6.20
主题词: 网络信息 公开保密 审查制度
报:黄立宏副校长 党政办
发:院属各单位
登录入口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7年6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