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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催缴研究生学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10-20 12:44:37 浏览量:

关于催缴研究生学费的通知

各位研究生导师:

目前,我院研究生欠缴学费十分严重,根据学校《关于做好研究生学费收缴工作通知》的精神和学院的有关规定,为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对未缴清学费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以下规定处理,请各导师督促研究生交清所欠学费。

1. 2010115未按规定缴纳当年学费的研究生将不能在国家学籍信息管理平台注册,因未注册导致延期毕业的后果将由学生本人承担。

2. 拟答辩的研究生如未缴清学费则不能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学校也不受理其学位申请;

3. 取消未缴清学费研究生的评优、评奖等资格。

4.未缴清学费的研究生不能参加中期筛选。

附欠费名单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201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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