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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入口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硕士生导师资格审核办法

发布时间: 2017-09-12 15:42:33 浏览量:

登录入口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硕士生导师资格审核办法

(修订版 2016.9)

根据长理工大研〔20163号文件《登录入口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审核对象

1、星空体育·(China)官方网站原已聘任在岗的硕士生导师。

2、具有副高级以上本校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3、具有博士学位、科研能力突出的本校全职在岗优秀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4、原则上不接受非本校人员申请星空体育·(China)官方网站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确因学科发展需要的非本校人员申请,须按本办法所述程序进行审核。

5、拟在下年度招收硕士生的指导教师均须申请参加本年度招生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即可于下年度招收硕士生。

6、学院学位分委员会根据当年招生规模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导师总、招生总指标进行控制。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较高的道德情操和严谨的治学态度,每年能保证有半年以上的时间在国内指导硕士生。

2、不接受专业技术岗位确定为教学型岗位教师(依照长理工大人〔201620号文件《登录入口教学院专业技术岗位基本职责》)的招生资格审批申请。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至申请审核当年831日止)40周岁以下的申请者,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讲师职称者,应具有博士学位。

4、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有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有从事或指导科学研究工作的经验和稳定的研究方向,目前承担有科研项目。申请审核时,在账科研经费工学学科达到5万元以上,理学学科达到3万元以上。科研经费的认定,以学校计财处核定的实际到款经费为准。非项目负责人的经费认定由项目负责人签署授权书,并以计财处确认的实际可支配经费为准。

5、任现职以来,近5年内至少取得下列之一的学术成果:

1)以第一作者或导师身份在学院指定的学术期刊或中国计算机学会认定的ABC类会议发表5篇以上学术论文,或者发表3篇以上前述学术论文且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

2以第一作者或导师身份发表的学术论文有2篇被SCI收录或3篇被EI收录。

3)主持获得具有较高水平的技术成果、发明创造,获授权发明专利2项。

4)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成果奖励。

6、一般有协助指导硕士生的经历,有协助本人指导硕士生的学术队伍。

7、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省学位论文抽检中出现CD等级,或所指导的研究生不遵纪守法并给学院造成恶劣影响,不接受其下年度招生资格审批申请。

 

三、资格审核程序

1、硕士生导师的招生资格、招生指标一般每年审核一次,在当年研究生复试前1个月完成。

2、星空体育·(China)官方网站的特聘教授,可不经过以上评议过程,直接聘任为兼职硕士生导师,具体指导数量由学院根据其科研项目类别、经费进行综合考虑。

3、硕士生副导师必须是具有博士学位人员,由硕士生导师提名推荐,学院审批。

 

四、硕士生导师应履行的职责

1协助学院党总支做好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和日常管理工作,熟悉和落实各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文件精神,严格执行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学院需根据实际情况制订硕士生导师资助制度,导师每招收1名硕士研究生,需向学院支付一定经费用于资助研究生培养。

3根据需要参与硕士生入学考试的命题、评卷、复试、录取等工作。

4根据本专业硕士生培养方案要求,指导硕士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并及时检查、督促计划的落实情况。

5指导硕士生确定选题方向,参与组织硕士生的开题报告会。

6积极参加硕士生课程教学工作,为硕士生讲授1-2门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

7指导硕士生完成一篇以上质量较高的文献综述。

8指导、督促和检查硕士生的科研工作,培养其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指导其按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按期按质完成学位论文。

9协助组织本专业硕士生的中期考核工作,参与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及管理制度的制定,积极参加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等。

10不断进取,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学术水平,积极开展科学研究。

11积极参加研究生招生宣传工作。

12积极参加研究生教育类的教学改革项目、质量工程项目、创新平台的申报和建设工作。

13积极参与学院和上级部门组织的学位、学科、研究生教育类的检查工作。

 

、其他

1在硕士生导师的遴选和考核等工作中,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必须属实,否则视情节轻重取消相应资格。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学位分委员会负责解释。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二〇一

 

附:关于硕士生导师指导全日制研究生数量的补充说明

根据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导师指导硕士生名额分配办法。

一、基本名额

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基数1人。

 

二、附加名额

在不超过指导上限人数的情况下,硕士生导师按以下规则增减相应的名额。各规则的时间年限指近5年内,项目(成果)需以登录入口为依托(第一署名)单位。

1、年均进校科研经费达到10万,加1人;年均达到30万,加2人;

2、省优秀硕士论文指导老师,加1人;

3、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等国家级项目,加2人;

4、主持省部级重大项目或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加2人;

5、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加1人;

6、主持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加1人;

7、主持省教育厅重点或青年项目,加1人;

8、作为排名前三的主研人员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重点或重大项目2项,加1人;

9、主持省科技计划项目且发表EI检索或CSCD核心论文3篇,加1人;

10、主持市科技计划重点项目且发表EI检索或CSCD核心论文3篇,加1人;

11、第一作者在权威期刊(SCI检索期刊、中国科学、计算机学报、软件学报、通信学报)或CCF认可的A类或B类会议发表论文,加1人;

12、主持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类一等奖,加3人;主持获二等奖,加2人;主持获三等奖,加1人;

13、第一作者出版专著,加1人;

14、第一发明人获发明专利,加1人;

15、第一指导老师指导研究生在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得三等及以上奖励,加1人(研究生参赛前先向导师和学院汇报,由学院确定竞赛级别);

16、主持省级及以上研究生教育类的教改项目或质量工程项目或创新平台,加1人;

17、所指导的研究生在校研究生院或学院的学位论文外审中出现不合格等级,减1人。

 

三、上限控制

1、院内具有教授职称的硕士生导师招生上限名额为3名;院内具有副教授职称的硕士生导师招生上限名额为2名;院内具有讲师职称的硕士生导师招生上限名额为1名。如果还有剩余指标,将向年青博士倾斜,向科研突出、指导研究生效果好的副教授、讲师倾斜,即上限加1。由学院和教授委员会核定。

2、院外校内导师有教授职称的招生上限名额为2名,有副教授职称的招生上限名额为1名。校外导师招生上限名额为1名。

3、通过当年硕士生导师资格审核的导师至少有1个招生指标。首次招生的导师上限名额为1名。

4、原则上要求导师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软件工程三个一级学科中最多跨两个一级学科指导研究生。指导学科原则上要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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