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年度困难职工补助工作的细则
发布时间: 2014-12-15 09:33:30 浏览量:
请学院申请困难补助的教职工于本周四之前将表格填好,发电子版给院党政办。我们统一打印。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促进和谐校园建设,表达学校人文关怀,解决职工生活困难,学校决定对本校职工开展生活困难补助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补助对象
1、学校在职工会会员(含非编职工会员);
2、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二、申请条件
1、教职工本人患重大疾病,本年度个人承担医疗费达一万元及以上,对家庭生活造成困难的;
2、教职工家庭遭受重大意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3、教职工直系亲属患重病,本年度家庭承担医疗费达一万元及以上者,对家庭生活造成困难的(直系亲属系指教职工家庭户口所在有赡养关系的父母、夫妻、子女);
4、教职工家庭人均生活费低于长沙市低收入标准的家庭。
三、申报程序
1、由困难教职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登录入口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表格必须填写该教职工患病名称或其他困难发生的时间、本年度自付治疗费金额及造成家庭困难的具体情况。申报表需经二级单位党委、工会审批盖章和工会主席签名。
2、各分工会或直属工会小组,根据本人申请,按照申请条件,研究困难补助的推荐名单,
3、校工会召开有关领导和校工会委员会委员参加的审核会,确定困难补助人员和标准。
4、校工会将初步确定的困难补助名单和补助金额在全校公布,征求教职工意见并报校领导批准后确定。
5、元旦、春节期间校工会会同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上门看望、慰问特困职工,把困难补助金送到教职工家里。
四、申报工作要求
1、做好对生活困难教职工的困补工作,要从以人为本、实事求是、体现学校对生活困难教职工的关怀出发,各分会、直属工会小组要精心组织,规范程序,公开公正,认真做好年终困难教职工的困补工作。
2、各分会、直属工会小组要认真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切实让生活困难教职工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和关怀。
3、此项工作是雪中送炭而非锦上添花,一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把关,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大家公认困难、确实需要帮助的职工身上。
附件:1.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
2.职工困难补助汇总表
校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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