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School of Computer and Communication Engineering
学院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通知 > 正文

关于做好星空体育·(China)官方网站2014年度教学型教授申报与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9-25 09:53:43 浏览量:

各教学院(部):

经研究决定,学校拟在2014年度的职称评定中试点开展教学型教授的申报与推荐评审工作,现就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与推荐评审要求

1.全校教学型教授申报与推荐评审工作由各教学院部负责。

2.申报者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教学型教授和教学研究型教授。

3.各教学院(部)教学型教授推荐指标不超过1人,被推荐人选需满足附件1的教学型教授申报条件。

4.任职资历计算到2014年底,论文或成果截止时间暂定为20141031

二、推荐人选确定与基本信息提交

1.各教学院(部)职称推荐工作小组按《登录入口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办法》(长理工大师【20137号)和《登录入口申报教学型教授条件及量化办法的暂行规定》进行推荐评审。

2.确定推荐人选后,各教学院(部)须在本单位将《登录入口申报教学型教授申报条件情况表》进行公示。

3.经公示无异议后,单位行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请于2014929下午5点前报到师资处专业技术管理科,逾期未报者,不再受理。电子表格发送至邮箱2446547202@qq.com(文件名为:XX学院(部)2014年度推选教学型教授申报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三、申报材料的核实与提交

所有申报材料经各职能部门审核盖章后,于20141010日前交至师资处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科。(申报条件情况表公示表量化评分表等职称评审相关表格可在师资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四、收费标准

根据湘价费[200374号文件规定:申报高级职务者每人交纳评审费420元。经学校研究决定: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另交推荐费100人。由学校计财处统收统支,集中管理,不论推荐、评审通过与否,评审费、推荐费一律不退。

五、晋升指标

2014年全校教学型教授晋升指标1人。

附件1:《登录入口申报教学型教授条件及量化办法的暂行规定》

附件2登录入口申报教学型教授教学质量与效果量化细则

附件3:申报教学型教授材料相关要求

附件4:申报教学型教授材料清单

附件5XX学院(部门)2014年度推选教学型教授申报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附件6:登录入口申报教学型教授申报条件情况表

附件7:登录入口申报教学型教授教学质量与效果量化评定表

登录入口

2014924

附件1

登录入口申报教学型教授条件及量化办法的暂行规定

一、 教学型教授申报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作风正派、治学严谨,认真履责。(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硕士、博士学位。(学历学位)

3.长期在教学一线岗位工作,在星空体育·(China)官方网站(含原长沙交通学院、长沙电力学院、湖南省轻工业专科学校、长沙水利学校)累计从教25年及以上,且任副教授12年及以上。(任职年限)

4.5年,每学年系统主讲2门次及以上本科生课程,且年均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量达到120裸学时及以上。(教学工作量)

5.5年至少有3门次课堂教学考核为“优秀”,且任副教授以来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教学优秀奖”或校级及以上“教学奉献奖”或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称号。(教学质量)

6.任副教授以来,主编过教材,并被采用,或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教研教改课题或主持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获得省级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教学水平)

7.发生一级教学事故者,自事故认定之日起七年内不得申报教授;发生二级教学事故者,自事故认定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报教授。发生教学事故的年份不计入任职时间。

8. 满足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包括外语、计算机、岗前培训与继续教育、教师资格、年度考核等)按上级有关文件办理。

二、 教学型教授参评条件

1.教学改革与建设成果条件

任现职以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国家级本科(及研究生,下同)教学工程项目(教学团队、精品课程、视频公开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示范实验中心)的主要成员(前10名);国家级特色专业和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主要成员(前8名);国家级教材奖获得者(前2名);国家级教研教改课题的主要成员(前5名);专业认证(评估)(前5名)。

2)省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一、二等奖的前5名,三等奖的前2名);省级精品课程主要成员(5);省级教学团队主要成员(前5名);省级特色专业和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主要成员(前5名);省级示范实验室主要成员(前5名);省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主要成员(前5名);省级优秀实习基地主要成员(前3名);省级及以上规划教材的编写人员(前2名);省级教材奖获得者(第1名);省级教研教改课题主要成员(重点课题的前3名,一般课题的第1名)。

3)校级教学成果奖负责人;校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负责人;校级教研教改课题负责人;校级规划教材第一主编。

4)国家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大学生学科竞赛一等奖获奖者的第一指导教师。

5)学校讲课比赛一等奖及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讲课比赛二等奖以上。

6)以第一作者在CSCDCSSCI核心库来源期刊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

2.科研业绩条件

任现职以来满足“论文与专著”或“成果与业绩”条件。

论文与专著 : 任现职以来以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者以第一作者公开出版过著作。

2)成果与业绩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任现职以来主持完成过厅级以上的课题,或者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的科技奖励;或者获得过发明专利(第一名);

②在省文联下属的一级协会、中国文联下属一级协会或者文化部等举办的届展中获奖;或者艺术作品被省级及以上美术馆、博物馆等收藏,商业行为除外(均以获奖证书、收藏证书为准);

③在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中,获集体项目前5名的主教练、单项比赛前3名的主教练;或者全国大学生单项协会的年度比赛的集体项目前3名的主教练、单项比赛前2名(冠亚军)的主教练。(均以获奖证书和秩序册为准);

④或者主持成果转化或科技咨询项目,进校经费工科类20万元以上、理科类10万元以上、人文社会科学类5万元以上(以学校计财处、科技处(人文社科处)的证明为准,不含转出学校经费)。

三、 量化评价及权重分配

1.各类指标权重分配

1)教学工作量(人学分)占10%

2)教学质量占55%

3)教学改革与建设成果占15%

4)科研业绩占20%(即“论文与专著”、“成果与业绩”各占10%)。

2.各类指标量化办法

1)“教学质量与效果”量化办法详见《登录入口申报教学型教授教学质量与效果量化细则》。

2)其他类型指标量化办法见《登录入口高校教师系列(含实验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量化评价办法》长理工大师〔20136号)。

四、 解释权

本暂行规定由师资处负责解释。

附件2

登录入口申报教学型教授教学质量与效果量化细则

第一条 为促进教师队伍建设,引导教师对教学工作更加投入,提升教育教学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仅是对星空体育·(China)官方网站教师申报教授(教学型)职称时其教学质量效果的评定,以百分制计量,由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评定统计并向学校负责。

第三条 教学质量参数定义

1X :学生评教参数。是指学生对完成课程教学任务教师的教学评价。

2、K:课程综合考核参数。是指每学期对任课教师进行的课程教学质量考核。具体见《登录入口教师课程教学考核暂行办法》(长理工大教[2009]18号)。

3、F:教学奉献奖参数。是指湖南省、学校对教师长期教学工作优秀且积极奉献的评选及奖励,具体见《登录入口“教学奉献奖”评选办法(暂行)》(长理工大教[2011]8号)。

4、Y:教学优秀奖参数。是指对每学年教师教学工作质量优秀的评选奖励,具体见《登录入口教学优秀奖评选奖励办法》(长理工大教(200864号)。

5、J:课程教学竞赛参数。是指教师参加学校、湖南省、国家以及学会(协会)举办的教师课程教学竞赛。

第四条 教学质量参数值计算

1 X值计算:近五年每学期担任课程学生评价统计平均值(百分制)

2、K值计算:近五年每学期担任课程教学质量考核结果,获得优秀一次得10分。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已有数据为准累加统计,最高分限定为一百分。

3、F值计算:任现职以来,获省级教学奉献奖得30分,获校级教学奉献奖得20分,进入校级教学奉献奖前20名一次得10分,不重复计算。

4、Y值计算:任现职以来,获省级教学能手奖一次得20分,获校级教学能手奖一次得10分,该项当年度不重复计算。获校级教学优秀奖一次得15分,逐次累加。

5、J值计算:任现职以来,获国家级教学竞赛一等奖得100分,获国家级教学竞赛二等奖得50分,获国家级教学竞赛三等奖得35分,获省级教学竞赛一等奖得30分,获省级教学竞赛二等奖得25分,获省级教学竞赛三等奖得10分,参加了省级教学竞赛得5分,当年度不重复计算。参加了学会(协会)级的比赛获奖按降等处理。

第五条总分(A)统计排序

1、统计公式:A = X + K+F+Y+J

2、统计申报人教学质量参数总分A值,最高分为A1分,按系数(Ai/1)折算个人A值成百分制。

3、按公式Ai=Ai/A1× 100计算每位教师最终教学质量效果分值排序。

第六条 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制定该项工作报表(表格另制),教师个人如实填报,教师所在学院初审核实,连同支撑材料交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核实统计分值并排序。

第七条 本细则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负责解释,2014年开始执行。

20149

上一篇:登录入口申报教学型教授申报条件情况表公示
下一篇:关于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出国外语培训班的通知

Copyright © 2020 All Right Reserved 登录入口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版权所有

地址:登录入口云塘校区理科楼B-404物联网实验室 电话:0731-85258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