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0月29日:学院成立职称申报领导小组和推荐小组,并将小组成员和职称专干名单报人事处备案。并向学院各单位布置今年我院职称申报工作。
(2) 10月29日—11月1日:申报者准备申报材料,并在1日下午4:00之前将审核后申报材料(包括公示表9份以及支撑材料)交院办。
注:所有审核暂先由学院科研办、教务办等审核,待推荐出来后再到学校各部门审核。
(3) 11月2日下午2:30,个人述职,学院职称推荐小组进行推荐(申报副高以上的述职时间为5—7分钟;申报讲师的述职时间为5分钟以内)。
(4) 11月3日—6日,申报人继续补充完善材料。并将所有材料(纸质、电子版)及评审费等于6日下午4:00前交学院办公室邹筱梅老师。
(5) 11月6日—11月10日上午:学院将推荐人的申报材料网上公示。
(6) 11月10日下午:学院将推荐人的申报材料、《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手册》原件(限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评审费、推荐费交人事处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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