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周教学工作安排(2012.9.2-2012.9.9)
发布时间: 2012-08-31 10:35:20 浏览量:
1、
2、各系(部)负责人将本学期工作计划、系(部)活动计划(包括青年教师培养),本学期教师教学日历、教学实施方案(各二份纸质件)于第二周周二前交教务办(城南学院教学日历必须标注:城南学院字样,在城南学院下载)。本学期有实验课程的老师请提前(开学1-2周内)跟实验中心预约。
3、若有教师本人自行办理教室变更务必报教务办备案。
4、上学期还没有交课程设计、实习总结的教师请在
5、督促未正常毕业学生办理延长学制手续;做好2011级优秀本科生转专业工作。
6、学期课程开学补考,请相关老师配合做好补考试卷的出卷、评阅和监考工作;办理学生查分、查卷等有关工作。
附:新学期的课表在QQ群共享.
教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