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深化推进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规范权力运行,有效推进“清廉长理”建设,根据《登录入口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办法》(长理工大党〔2019〕49号)文件要求,在上一轮开展廉政风险点梳理排查及防范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学校新的岗位设置,学校决定开展新一轮廉政风险排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现将有关工作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范职权
1、厘清权责,编制职权清单。按照“谁行使、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摸清单位和岗位的管理权限、对管理和服务对象行使的职权以及内部管理的权力和责任。依据学校内部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职责,按照职责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对岗位职权进行梳理,编制《职权目录汇总一览表》(附件1),明确职权名称、具体内容、承办主体和实施的制度依据。
2、规范权力运行程序。进一步完善权力配置机制,在单位之间、岗位之间形成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防止决策权、执行权过于集中。针对每一项职权,优化运行流程,编制《办事流程图目录汇总表》(附件2),明确办理主体、条件、程序、期限和监督方式,使每项权力的行使过程都做到可查可控,杜绝工作随意性,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二、查找风险点
结合单位职能和岗位职责,通过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查找各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岗位负责人根据岗位职责自查廉政风险点,编制《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表》(附件3),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把关后(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岗位由分管校领导审核把关),报学校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办公室审定。
1、查找岗位廉政风险。按照全员参与的要求,对照以往履行职责、执行制度的情况,通过自查自找、单位评议等多种形式,认真分析并查找在思想道德、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建立廉政风险清单。
2、查找科室廉政风险。针对人、财、物管理和审批等重要岗位,组织所有成员对照职责定位和行使的权力,分别查找出业务流程、重点环节、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认真分析廉政风险内容,厘清表现形式,建立廉政风险清单。
3、查找单位廉政风险。重点查找领导班子在贯彻执行“三重一大”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廉政风险内容和表现形式,建立廉政风险清单。
各教学学院重点排查党政管理干部,但要集中梳理教师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加强对全体教师的廉洁教育。
三、评定风险等级
根据权力的集中和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及危害程度等因素,按照“高”、“中”、“低”三个等级进行评定,对不同等级的廉政风险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处置、分级负责,责任到人。
1.高风险等级。发生机率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严重损害后果,有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风险。主要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涉及人、财、物管理等权力较大、权力集中、有自由裁量权的岗位。
2.中风险等级。发生机率较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较为严重损害后果,有可能违反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风险。主要涉及不直接拥有人、财、物的支配权,但可借助工作中的权力和机会谋取私利的岗位。
3.低风险等级。发生机率较小,或者一旦发生造成的影响程度较低,在单位或岗位内部,通过一定手段很快能解决的风险。主要涉及没有人、财、物等权力、工作内容较公开透明的岗位。
四、制定防控措施
针对排查确定的风险点和风险等级,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汇总编制《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汇总一览表》(附件4),特别要突出对高等级风险的防控。以事项的流程为主线,以廉政风险作为基点,以措施作为保障,结合风险等级的评定,编制《廉政风险防控识别图》(附件5),构建科学高效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有效预防腐败。
1、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对照岗位职责以及与业务工作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提出防范控制廉政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2、科室廉政风险防控。对照职责要求,根据查找出来的在管理事项、审批事项、执法检查事项和单位职能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从工作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控廉政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3、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由党政领导班子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围绕决策、执行过程和监督、检查、考核等关键环节,研究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和相关工作程序。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强化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单位党政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传导压力到人,落实责任到岗,确保工作质量。
2、各单位根据排查情况形成廉政风险排查分析报告,按照要求填报《职权目录汇总一览表》《办事流程图目录汇总表》《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表》《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汇总一览表》和《廉政风险防控识别图》,于2021年5月31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文档报纪监处综合管理科(一办公楼A601房间,电话:85258529)。校纪委将于6月中旬进行专项检查。
中共登录入口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