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专项监督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确保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学校党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全力维护全校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打赢学校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律监督保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全校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当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把做好疫情防控监督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实践检验。各级党组织要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坚决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防疫工作总要求,发挥好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广大师生科学参与疫情防控,确保中央、省市及学校各级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落地见效。
二、压实责任担当
各二级党组织和各单位要树立全局观念,坚决做到服从学校党委统一指挥,严格按照分工要求,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努力确保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强化责任意识,靠前指挥、亲自抓、负总责,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准落实管控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好“头雁”作用,作表率、打头阵,始终坚守疫情防控一线。
三、强化监督检查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要强化监督执纪,重点突出政治监督,做到学校党委“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到哪里,纪律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要督促各单位尤其是各二级党组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抓好本单位疫情防控任务落实,以监督实效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高效顺畅开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开展重点监督检查:
1.疫情防控组织工作。主要包括:接收上级文件、工作指令并及时传阅和交办是否到位,组织协调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是否到位,布置各二级单位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和督促各二级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是否到位,报送疫情防控相关信息是否及时等。
2.学生群体的疫情防控工作。主要包括:对学生的疫情防控教育管理工作和身体健康摸排登记工作是否到位,对疫情重点防控地区生源和近期到过疫情重点防控地区的学生密切跟踪是否到位,对所有学生返校前的14天健康监测是否到位,疫情尚未解除的湖北籍学生暂不返校是否到位,对学生《晨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落实是否到位,对在校发病学生是否及时报告并送诊就医,报送疫情防控相关信息是否及时等。
3.教职员工的疫情防控工作。主要包括:对在职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外教、临聘人员的疫情防控教育管理工作和身体健康摸排登记工作是否到位,近期到过疫情重点防控地区和与确诊、疑似病例密切接触的教职工密切跟踪是否到位,对教职工(含临聘人员)返校前的14天健康监测是否到位,报送疫情防控相关信息是否及时等。
4.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主要包括:校园保卫和门禁管理工作是否到位,出入校门人员的体温测试和登记工作是否到位,校园疫情隐患排查是否到位,与公安机关的联防联控工作是否到位,确保校园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相关措施是否到位,值班值守制度落实是否到位等。
5.后勤保障工作。主要包括:后勤服务保障中心(校医院)是否制定疫情应急预案、与卫生健康部门的联防联控工作是否到位,重点岗位人员口罩、体温检测仪器等医疗物资保障工作是否到位,医疗防护资源统筹使用、统一调配是否到位,设置独立隔离观察区及医疗生活条件保障是否到位,对教学楼、食堂、实验室、运动场、图书馆、宿舍、厕所、办公场所、校园环境等重点公共区域及该区域内的电梯、地板、扶手等公用物品的消毒卫生工作是否到位,对食堂从业人员是否做好了岗前健康体检和每日的体温检测等。
6.教学安排和实施工作。主要包括:推迟开学的教学运行方案是否制定并实施到位,湖北籍等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学生的教学活动安排是否到位,学生错峰开学是否安排到位,开学以后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和效果的相关措施是否到位等。
7.舆情信息工作。主要包括:对疫情防控期间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是否到位、利用校园网、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渠道引导师生科学理性对待疫情防控工作是否到位,是否有师生员工制造、传播谣言干扰防控工作等。
四、严肃执纪问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定期通报监督检查情况,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上级决策部署以及学校工作部署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坚决从严查处;对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渎职、挪用救援款物等违纪违法问题,对制造、传播谣言,人为故意干扰防控工作大局问题,对在登记、摸排、隔离、观察等群防群控措施中不听从安排、不服从管理的不当行为,对干扰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影响工作顺利开展的其他行为一律依纪依规严肃查处,触犯法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监督检查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纪检监察处。组长由胡永乐担任,副组长由齐路良、方文彬担任,成员由校纪委委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5个督查小组,对全校各二级单位进行全面督查,重点检查与疫情防控密切相关的职能部门和学院。
六、监督检查方式
专项监督检查采取随机走访、电话督查、查阅资料、信访受理等方式进行。学校对疫情防控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师生的有关举报反映,将认真对待处理,涉嫌违纪违规的,将一查到底,快查快办,以铁的纪律确保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举报电话:85258529
电子邮箱:jiweiban@cs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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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