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章党纪党规和宪法法律法规
学习的通知
各分党委、校属各单位:
为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全国两会精神,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根据湖南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党员领导干部、广大党员
二、学习内容
1、党章、党规、党纪;
2、宪法、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宪法》《监察法》;
3、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手册;
4、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常用法规政策汇编。
三、学习方式
1、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学习宣传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的第一责任人,要做出表率、带头学习,把学习宣传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工作主题,作出专门安排,提出明确要求,下功夫抓好学习宣传。
2、丰富学习载体。各单位、部门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集体学习,并将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制定学习计划,充分利用党课、党委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专家辅导报告等形式,进一步创新学习方式,丰富学习内容。
3、开展知识测试。学校将在10月份组织知识测试,测试采用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学校纪委、监察处对副处级以上干部进行知识测试,各单位、部门自行组织党员进行测试。测试结束后,将测试情况说明、成绩汇总表于10月31日前报纪委、监察处,缺考情况在备注栏注明。
4、加强督导检查。学校纪委、监察处将对各单位、部门的学习贯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学习宣传落到实处。
联系人:周巍 电话:85258030 一办606室
登录入口纪委、监察处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