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计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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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年终绩效填报的说明

校属各单位:

2022年学校年终绩效包括:下半年出勤绩效、奖励性绩效工资余额部门奖励性绩效、一次性奖励性绩效工资(按2022年12月份工资标准的前三项计发两个月)。请校属各单位,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2022】第42号公告精神,协助教职工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2023年1月13日之前完成数据录入并将纸质材料报送计财处。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填报说明:

1.请将年底需要发放的各类绩效填写在本说明附件12022年度年终绩效发放明细表(学院及教辅部门)》或附件2《2022年度年终绩效发放明细表(党政管理部门)》中“学校下拨绩效或部门经费开支”栏;

2.做好《2022年度年终绩效发放明细表》后,按照该登录途径:“学校统一身份认证或计财处网站—智慧财务—工薪及个人收入发放系统—收入申报—发放录入”填报绩效数据:

在录入数据之前,请征求职工个人意见,按所发绩效所处税率档次选择不同方式分别录入具体扣税区别见本通知第二点“举例说明”。

(1)发放类型与发放项目选择全年终一次性绩效

此表只支持发放本部门的在职人员原则上不支持发放跨部门在职人员,绝对不允许发放的人员类别是:离退休人员、停发人员、非校内人员学生、外籍人员、临聘人员

2发放类型选择居民日常综合所得”,发放项目选择“出勤绩效/年终绩效

此表只允许发放人员类别是:本部门在职人员、跨部门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

   3)发放类型选择“居民日常综合所得”,发放项目选择“其他劳务费”或者“学生劳务费(非科研)”

此表只允许发放的人员类别是:停发人员、非校内人员、临聘人员、学生

(注:给去世人员发放绩效,无需录入个人收入发放系统,直接填写附件3《去世人员2022年度年终绩效发放单》)

 

3.2023年1月13日下班后将关闭“全年终一次性绩效发放”类型表的填制功能,请校属各单位务必在1月13日之前把做好的纸质表格交计财处先交至一办A202 审核,审核通过后再交给值班会计

最后交给计财处纸质表有以下2至6张:

1)本通知附件的《2022年度年终绩效发放明细表》、《去世人员2022年度年终绩效发放单》(该两张表需同时发送至人事处邮箱513832682@qq.com);

2)工薪及个人收入发放系统的录入表:“全年终一次性绩效”、“出勤绩效/年终绩效“、“居民综合所得-其他劳务“、“居民综合所得-学生劳务费(非科研)”。

以上纸质材料均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使用部门创收经费发放年终绩效超过10万元以上的,需单位主管校领导签字;使用部门创收经费发放年终绩效超过100万元以上的,需单位主管校领导和校长签字。

二、举例说明

方式一:全年终一次性绩效

按全年终一次性绩效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终一次性绩效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方式二:居民日常综合所得

并入当年工薪综合所得,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税款后,按照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规定,进行年度汇算。

 

例: 如某职工2022年年终绩效应发总计50000元,,该职工有两种处理方式。

1.当该职工全年综合所得适应税率在3%档,且应纳税所得额小于36000元时:

可在“全年终一次性绩效-全年终一次性绩效”录入36000元(该笔绩效适应3%税率,在录入系统时会实时扣税,扣税金额为36000*3%=1080元),余下的14000元并入该职工全年综合所得扣税;

2.当该职工全年综合所得适应税率在10%档时:

可在“全年终一次性绩效-全年终一次性绩效”录入50000元(该笔绩效适应10%税率,在录入系统时会实时扣税,扣税金额为50000*10%-210=4790元);

以此类推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每人一年只能享受一次“全年终一次性绩效”发放方式。若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发放绩效,一般情况下,以职工所属部门(院系)选择 “全年终一次性绩效”方式为主录入系统,若要在多个部门录入“全年终一次性绩效”,请充分做好个人的2023年度税收筹划再做选择

2.本通知附件表格“2022年度年终绩效发放明细表”中“一次性奖励性绩效工资”栏中该项绩效已由人事处核算到具体人头,为使教职工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计财处会明细表发给校属各单位请各单位统筹好职工年终绩效的发放。

3.工薪及个人收入发放系统录入表的应发合计金额必须与《2022年度年终绩效发放明细表》合计金额一致。如有多张个人收入发放系统录入表,则所有的录入表应发金额的总合计数应与《2022年度年终绩效发放明细表》合计金额一致。

如有疑问,请电话联系:李老师 85258062;彭老师 85258434。

 

附件:

1.2022年度年终绩效发放明细表(学院及教辅部门)

2.2022年度年终绩效发放明细表(党政管理部门)

3.去世人员2022年度年终绩效发放单

 

计划财务处

20231月9